宜安科技:宜安科技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10-26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基于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情况及
审计需要,公司与天职国际事先友好沟通,不再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
审计机构,拟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
变更为中证天通,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1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87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6人
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5,415.45万元
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4,357.35万元
2023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4,563.19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956.00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3年年末数:1,203.41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
措施1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传金,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审计,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
中证天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几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国科
微和新三板挂牌企业昌发展、光博士、力得尔、阳光绿能等证券审计业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炳焱,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
审计,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
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几年签署过上市公司湘电股份、国科
微和新三板挂牌企业昌发展、光博士、力得尔、万司信息等证券审计业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来明,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3 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22 年 3
月开始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 4 家,挂牌公司 2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含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
承担的工作量等综合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4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
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表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
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情况及审计需要,公司与天职国际事先
友好沟通,不再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拟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
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的规
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定审计机构评价要素、评分标准及选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
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同时对参与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资质条件及执业
记录、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及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客
户导向、质量管理水平、审计费用报价进行了审查和评价。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
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2024年9月27日召开评标会议,经评审确定,中标候选
人为中证天通。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证天通具备
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变更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由天职国际变更为中证天通,聘期一年,2024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含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将《关于变更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中证天通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与条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变更为
中证天通,聘期一年,2024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含2024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 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中证天通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
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相关变更
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
一致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变更为中证天通,聘期一年,2024
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含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宜安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五) 《中证天通营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
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