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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邦股份:2024-067银邦股份关于拟与安庆明豪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委托加工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10-28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安庆明豪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委托加工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与安庆明豪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委托加工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基本
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拟与安庆明豪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委托加工业务,预计 2024 年度
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及相关商务条件拟通过
招标方式评选确定,遵循公平的市场化原则。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及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安庆明豪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委托加工业务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健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8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
意该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安庆明豪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MA8QD0YX27
    法定代表人:朱会明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仁爱路 1 号 4#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工业机
器人安装、维修;金属材料制造;汽车轮毂制造;电泳加工;金属切削机床制造;

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模具制造;模
具销售;涂装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资产: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安庆明豪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116 万元,净资产 113 万元,营业收入 634 万元,净利润-195 万元。

    2、关联关系:安庆明豪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是无锡明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于蓝担任无锡明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会秘书顾一鸣担任无锡明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实际控制
人沈健生的配偶周琴持有无锡明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8.6471%股份;无锡佳域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无锡明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41.1765%股份,公司

实际控制人沈健生的配偶周琴持有无锡佳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93.8017%合
伙企业份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认定安庆明豪汽车科技
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其产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
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及相关商务条件拟通过招标方式评选确定,遵循公平的市场
化原则。
    2、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系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拓宽采购渠道,优化采购
成本,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关联交易价格及相关商务条件拟通过招标方
式评选确定,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

易调节利润,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
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该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该关联交易的实际情
况,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
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
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