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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恒股份: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2024-05-16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科恒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庄国春                          联系电话:0755-81682788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英杰                          联系电话:0755-816827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 次。截至 2023 年 12 月末,公司募集资金
                                                已全部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并依法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
                                                续。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
                    项目                                   工作内容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5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结合科恒股份
                                            的实际情况,按照拟定的培训计划,对科恒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董监高规范履职等方面进行了培
                                            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保持上市公司            是                不适用
独立性的承诺
2.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
                                          是                不适用
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3.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规范和减            是                不适用
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4.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            是                不适用
竞争的承诺
5.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摊薄即期回报            是                不适用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6. 公司原控股股东万国江及其一致
行动人唐芬出具的关于规范和减少            是                不适用
关联交易的承诺
7. 公司原控股股东万国江及其一致
行动人唐芬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            是                不适用
争的承诺
8.公司原控股股东万国江出具的维
                                          是                不适用
持控制权稳定的承诺
9. 公司原控股股东万国江及其一致
行动人唐芬出具的摊薄即期回报采            是                不适用
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
                                          是                不适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3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不适用
改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12 月 6 日披露的《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将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管理委员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显
                                            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尚未完成改组,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仍为万国江,保荐机构将持续督
                                            促上市公司尽快改组董事会,完成实际控制
                                            人变更。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庄国春                徐英杰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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