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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恒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24-12-14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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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
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
险。

       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能科技”)
的融资需求,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拟为
浩能科技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拟为深圳高
新投提供相应额度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反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与深圳高新投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反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反担
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1、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87833256

      3、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砾田路2号A栋深圳开沃坪山新能
源汽车基地1号综合楼2301

    4、法定代表人:万国江

    5、注册资本:4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5年8月23日

    7、营业期限:2005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3日

    8、经营范围: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的购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
械设备维修维护、售后服务;进口设备咨询及居间服务。^研发、生产、销售锂
离子电池自动化设备(不准从事电池的生产组装制造,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光
电、水处理专用自动化设备;五金产品的加工;普通货运。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80,514,736.60         1,668,658,907.77
   负债总额             2,143,980,450.03         1,802,046,309.20
    净资产              -63,465,713.43           -133,387,401.43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50,785,712.77          649,402,780.96
   利润总额             -191,829,012.88           -49,681,373.23
    净利润              -250,497,287.27           -50,222,826.08

     三、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71956268F

    3、成立日期:2011-04-01

    4、法定代表人:樊庆峰

    5、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
心3510-23单元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非融资担保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融资担保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46.3356%          324,349.3637

    2            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7.0686%           189,479.973

    3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6.5958%          186,170.6633

                           合计                       100%                700,000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 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98,813.39                    1,070,500.97

         负债总额                   270,337.46                     197,028.77

         净资产                     828,475.93                     873,472.2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8,057.66                      73,690.62

         利润总额                   55,443.59                      54,324.43

         净利润                     42,634.39                      44,989.33

    经查询, 深圳高新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本次反担保事项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期间和金额等具体内
容以公司、浩能科技与相关授信银行及金融机构、深圳高新投最终签署的合同为
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5,074.29万元,
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33.28%,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
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形。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浩能科技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相
关业务的开展,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浩能科技的融资业务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由深圳高新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浩能科技5,000万元融资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将增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偿债保障;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
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其融资业务顺利实施。本次反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反担保相关事项,并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在担保及
反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恒股份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