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银机电: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4-12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定,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灵辉先生、沈振山先生、周梅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灵辉先生、沈振山先生、周梅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
外的任何职务,其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
属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同时在
超过三家以上的A股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且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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