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银机电: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14
证券代码:300342 证券简称:天银机电 公告编号:2024-027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4年5月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4年5月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2023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425,035,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503,511.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
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2、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5,035,113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
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
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常熟
碧溪新区迎宾路8号)
咨询联系人:马永波、李燕
咨询电话: 0512-52690818 传真电话:0512-526918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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