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4-04-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江
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光电”、“上市公司”或“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南大光电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
要,预计 2024 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240.00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2,290.00 万元,实际发生
金额为人民币 1,380.96 万元。
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1.4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
截至
合同签订
关联交 2024.3.31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 金额或预
关联人 易定价 已发生金 额
别 易内容 计金额
原则 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销售产
上海艾格姆气体有 市场价
品及包 100.00 - 37.47
限公司 格
装物
上海集成电路装备
向关联人销 销售产 市场价
材料产业创新中心 600.00 38.50 165.97
售产品、商 品 格
有限公司
品
销售产 市场价
南京大学 20.00 - 7.25
品 格
小计 720.00 38.50 210.69
上海艾格姆气体有 提供服 市场价
向关联人提 100.00 - 119.28
限公司 务 格
供服务
小计 100.00 - 119.28
向关联人采 上海艾格姆气体有 采购商 市场价
2,400.00 796.11 1,043.51
购产品、商 限公司 品 格
品 小计 2,400.00 796.11 1,043.51
接受劳 市场价
接受关联人 南京大学 20.00 - 7.48
务 格
提供的服务
小计 20.00 - 7.48
合计 3,240.00 834.61 1,380.96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 额与预计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披露日期
关联人 额(万元) (万元) 占同类业务 金额差异
别 内容 及索引
① ② 比例 (万元)
③=②-①
上海艾格姆气 销售产品
37.47 630.00 5.11% 592.53 2023 年 3
体有限公司 及包装物
月 18 日
上海集成电路
《关于
向关联人销 装备材料产业
销售产品 165.97 0.00 0.10% -165.97 2023 年度
售产品、商 创新中心有限
日常关联
品 公司
交易预计
南京大学 销售产品 7.25 0.00 小于 0.01% -7.25 的公告》
小计 210.69 630.00 419.31 (公告编
2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 额与预计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披露日期
关联人 额(万元) (万元) 占同类业务 金额差异
别 内容 及索引
① ② 比例 (万元)
③=②-①
上海艾格姆气 号:2023-
向关联人提 提供服务 119.28 160.00 17.04% 40.72
体有限公司 014)
供服务
小计 119.28 160.00 40.72
向关联人采 上海艾格姆气
采购商品 1,043.51 1,500.00 1.08% 456.49
购产品、商 体有限公司
品 小计 1,043.51 1,500.00 456.49
接受关联人 南京大学 接受服务 7.48 0.00 0.92% -7.48
提供的服务 小计 7.48 0.00 -7.48
合计 1,380.96 2,290.00 909.04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按
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额是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以上属于正常
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
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艾格姆气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GF1YUXR
法定代表人:冯剑松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5 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799-6 号 2 楼 220 室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行业用电子气体材料的技术开发、研发设计、
销售、配送及其配套技术服务;气瓶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股东结构: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1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 Bertram S.A. 50.00
合计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拥有总资产 3,261.76 万元,净资
产 2,412.43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2,224.38 万元,净利润 578.54 万元。(注: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上海艾格姆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艾格姆”)系公司和
Bertram S.A.的合资企业,公司董事长冯剑松先生任上海艾格姆执行董事,董事
兼总经理王陆平先生任上海艾格姆总经理。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
的履约能力。
(二)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WX198Y
法定代表人:赵宇航
成立日期:2020 年 4 月 10 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娄陆公路 497 号
注册资本:1,15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
4
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1 上海浦硕邦晶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43.478
2 创至简(上海)技术有限公司 43.478
3 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8.087
4 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348
5 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87
6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87
7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87
8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0.087
9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0.087
10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0.087
1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87
合计 100.00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冯剑松先生任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
限公司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
的履约能力。
(三)南京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66007458M
负责人:谈哲敏
开办资金:110036 万元人民币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 163 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文学类和理学类
学科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管理学
类、理学类、工学类、医学类学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
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5
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尹建康先生曾任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董事
长、总经理,南京大学系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
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按照协议约定进
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与关联方对接具体方案,并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预计的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署有关
文件。
四、关联交易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预计
的,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
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冯剑松、王陆
平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所需,定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
6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
行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
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对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安源 秦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