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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光电:关于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0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汇报如

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成立于2013

年1月8日,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3层,首席合伙人为

王增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合伙人数量为76人,注册会计师427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7人。2022年度上市公司(含A、

B股)审计客户共计41家,收费总额人民币0.53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

涉及制造业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7日、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
    二、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

    (一)执业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审亚太继续承

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负责公司年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

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二)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

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亚太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

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

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

亚太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

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

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

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亚太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运行承担责任。中审亚

太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
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

试以及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

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没有在项目质量检

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亚太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

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审亚太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

行。

    综上,中审亚太在年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

执行。

    (三)工作方案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

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

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

金融工具、关联方交易、募集资金等。中审亚太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

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审亚太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

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审亚太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

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由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项目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经验注册会计师担任。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审亚太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审

亚太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

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

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亚太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7,260.6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达4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除正在审理中因与执业

行为相关的金额约为人民币300万元的民事诉讼外,中审亚太近三年不存在其他

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7日,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18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负责人进行审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

计方法、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负责人进行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的专项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问题、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定后基本数据、总体审计

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4月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

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