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2024-10-23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张兴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张兴国先生出具的《股东股份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7 月 17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兴国先生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2020 年 7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期间减持情况
2020 年 7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期间,张兴国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2,148,800
股,合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53%,减持后持有公司 27,620,400 股。张兴国先生前述
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预披露义务。
自 2021 年 7 月 17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兴国先生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完成 2021 年度利润分配:以当时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利润分配完成后,张兴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
更为 35,906,520 股。
三、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情况
2020 年 7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期间的股票减持,以及 2020 年 7 月 10 日至
今张兴国先生的持股比例因以下事项被动稀释,造成其持股比例变动超 1%。具体情况
如下: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2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发行
新股 15,290,596 股。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张兴
国先生不是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25%。
2、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9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2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又于 2022 年 2 月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1 名激励
对象授予 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前述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减少,导致张兴国先生持股数占公司当时总股
本的比例合计被动稀释 0.05%。
3、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2023 年 11 月及 2024 年 8 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累
计回购注销 574,600 股。张兴国先生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01%。
4、“南电转债”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9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前述可转换公司债券
已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债券代码“123170”,转股期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至 2028 年 11 月 23 日。
自 2023 年 5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南电转债”因转股减少 436,214,400
元人民币(即 4,362,144 张),共计转换成“南大光电”股票 16,129,547 股。张兴国先生
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19%。
四、持股比例累计变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
公告。”
2020 年 7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期间,张兴国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占
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53%,尽管此后未减持公司股票,但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南电转债”转股等原因累计被动稀释比例达 0.48%,综上,张兴国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已累计减少 1.01%。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兴国
住所 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 555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7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
股票简称 南大光电 股票代码 300346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减持股数
变动方式 减持比例(%)
等) (股)
A股 集中竞价 2,148,800 0.53
A股 被动稀释 0 0.48
合 计 2,148,800 1.0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选)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南电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张兴国先生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已根据股份转增调整股数)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38,699,960 7.44 35,906,520 6.4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857,865 1.13 8,976,630 1.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32,842,095 6.31 26,929,890 4.82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张兴国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持股 5%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8)及 2021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持股 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划
(公告编号: 2021-004)。
张兴国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
一致,目前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本次权益变动前所持有股份,已根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
股份转增调整相应股数。“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是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所持有股份。
(2)根据相关规定,上表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上表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