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六次(定期)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1:00 在天津
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 1703 号公司主楼 5 楼 516 会议室以现场及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臣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张鸿志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
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优质的审计服
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监事会同意公司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