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19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100元,发行总额10亿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网下机构投资者配 售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截至2019年3月1 日 , 公司 公开 发行 可 转换 公司 债券 人民 币 10亿 元, 扣除 发行 费 用( 不含 税 ) 10,277,926.8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89,722,073.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9年3月2日出具《验证报 告》(天健验〔2019〕34号)。 (二)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余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75,002.64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362.31 万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 资金 461.24 万元,2024 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57 万元。综上,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75,463.88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377.88 万元。此外,公司于 2023 年将节余募 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1,293.9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因此,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为 4,592.24 万元(包含利 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第1页 共8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19年3月25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中来光能科技(衢州)有限公司连同原保荐机构申万宏 源承销保荐于2019年4月8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2020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的50,000.00万元用途变更为投资“N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来公司)。本公司与控 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连同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0年5月15日分别与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2020年12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终止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的保荐 协议,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接,公司、子公司连 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3月29日, 第2页 共8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GW N 型单晶双面TOPCon电池项目” 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连同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于2021年5月10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2021年6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聘请华龙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作为保荐机构,终止与兴业证券的保荐协议,兴 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龙证券承接,公司、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 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泰州中来公司共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余 均已销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 16230188000194438 3,047,740.20 姜堰支行 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 10521201040013025 4,777,518.68 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 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 1102253029100034782 38,097,183.20 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 户 合计 45,922,442.08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019 年度公开发行 第3页 共8页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了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不能单独核算经 济效益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由于高效电 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公司研发的新产品和提供的技术支 撑服务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建成有效 提升了公司综合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了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丰富了公司 的产品线,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证和充 足的技术储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附件: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17 日 第4页 共8页 附件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8,972.21[注 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1.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6,757.8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00% 是否已 截至期末 变更项 调整后募集资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本报告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报告期实 目(含 金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和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部分变 (1) (2) (3)= 效益 大变化 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5GW N 型 单晶双面 TOPCon 电 是 100,000.00 50,000.00 261.99 43,430.92 86.86 2022 年 3 月 31 日 -10,297.40 否 否 池项目 2.N 型双面高效电 池配套 2GW 组件项 否 - 37,990.00 13.65 20,633.42 54.3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4,746.88 否 否 目 3.高效电池关键技 否 - 12,010.00 185.60 11,399.54 94.92 2022 年 3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术研发项目 4.项目节余资金永 21,293.96 不适用 否 第5页 共8页 久补充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0,000.00 100,000.00 461.24 96,757.84 - - - - - 合计 - 100,000.00 100,000.00 461.24 96,757.84 - - -15,044.28 - - “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报告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内受光伏行业供需错配影响,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价格全面大幅下降且持续低迷,影响当期项目利 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变 更为“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以上项目由公司 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具体实施,实施地点为江苏省泰州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年 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 行变更,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变更为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该事项已经公 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变 更为“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以上项目由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具体实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年产 第6页 共8页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 变更,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1.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062.75 万元。 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该笔置换资金 10,062.75 万元。[注 2] 2.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 5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将实际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8,97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6,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6,000 万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第7页 共8页 金 28,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他待以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尾款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尾款。2023 年,公司实际将节余募集资金 21,293.96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节余原因为: 1.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泰州中来公司为保障该募投项目的快速推进,自 2020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年 4 月 7 日至 2020 年 5 月 14 日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先期实际投资金额为 10,062.75 万元。鉴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日为 2019 年 3 月 1 日,距离泰州中来公司于 2020 年 6 月以 10,062.7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超出了六个月的时限,不符合以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相关条件,因此该部分投入未使用募集资金。 2.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泰州中来公司在推进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障 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同时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控制措施有效降低了投资成本,因此产生部分节 余。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为 4,592.24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继续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尾款支付。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2] [注 1]:2019 年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人民币 10 亿元,扣减券商保荐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可转债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 费和验资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均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8,972.21 万元。 [注 2]:鉴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日为 2019 年 3 月 1 日,距离泰州中来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以 10,062.7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 资金,已超出了六个月的时限,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该笔置换资金 10,062.75 万元。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