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2024-02-26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
议案》,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
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于 2023 年度向
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该
额度含 2023 年前已履行但尚未全额归还的融资款项)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可
循环使用。
针对上述综合授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或等值外币) 含)
的担保,具体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为:(1)公司或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与控股子
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2)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
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发生的担保事项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成显示”)与南
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洋银行”)签订《最高额
保证合同》(编号:GC2023092000000026),和成显示为公司在债权确定期间内
与南洋银行签署的所有银行融资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担保
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
年。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
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81411253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法定代表人:苏斌
注册资本:51,566.936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4 月 26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高性能涂料研发与中试,自研技术的转让;集成电路制造封装焊
接材料的研发与中试、加工、销售;光电材料的研发与中试、加工、销售;电子
零件用及各种相关用途的环氧塑封成型材料的销售,化学品(危险品限许可证规
定范围)、电子元器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技术咨
询、售后服务等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危险化学品、
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管理等要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取得相应许可后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合计 471,422.91 494,281.73
负债合计 198,879.90 224,823.0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2,543.01 269,458.65
项目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3,929.34 80,947.51
净利润 26,737.77 3,085.61
以上财务数据为被担保人单体报表数据。
3、经查询,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和《贸
易融资及保函协议》(编号:BC2024010200000013、BC2024010200000014);
5、担保金额:主合同下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等费用之
和(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13,000 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
权分笔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三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
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2,414.3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76%;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实
际担保余额为 111,46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11%。上述
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
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和成显示与南洋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GC2023092000000026)。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