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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宇集团:关于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告2024-11-30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0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将位于江门市江海区龙溪路 274 号 3 幢 1、2 层整层、4 栋 2 层连

廊(自编 2 层连廊 C2)、2 幢 1 层(自编 102#,不含 1 栋 1 层连廊)、1 栋 1 层

连廊(自编连廊 A102)、1 栋 1 层连廊夹层(自编连廊 A102 夹层)、1 栋 2 层连

廊(自编连廊 A201)(以下简称“房屋”)及部分设备出租给深圳市同川科技有

限公司江门分公司(以下简称“同川科技江门分公司”),拟租赁面积为 11,936.95

平方米(含公摊),拟租赁期限为 3 年,合同租金总金额为 906.3324 万元(含设

备租金)(含税),预估租赁期限内产生水电费约为 700 万元(含税)。

    同川科技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且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立楷先生为同川科技
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规定

的关联关系情形,同川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由非关联董事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郑立楷先生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1、同川科技江门分公司

    名称: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4MA53PGHX7G

    成立日期:2019 年 9 月 5 日

    营业场所:江门市江海区龙溪路 274 号 2 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切削机床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五金产品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

    2、同川科技

    名称: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5653720E

    成立日期:2012 年 5 月 3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头社区立新路 4 号中晟立新产业园办公

楼1层

    法定代表人:沈晓龙

    注册资本:7294.1273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机床数控设备、机械化自动化控制设备、五金制品、

电子产品、传动系统、机器人系统、精密减速器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国内贸易、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床数控设备、机械化自动化控制设备、

五金制品、电子产品、传动系统、机器人系统、精密减速器的生产。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晓龙及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同川科技 48.16%股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同川科技 42.79%股权,沈晓龙先生为实际控制人。

    3、同川科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同川科技的总资产为 10,868.62 万元,净资产为

6,057.38 万元(未经审计)。2023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5,580.05 万元,净利润为-


                                     2
967.60 万元(经审计)。

    4、关联关系的说明

    同川科技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且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立楷先生为同川科技

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规定

的关联关系情形,同川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同川科技不是失信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位于江门市江海区龙溪路 274 号 3 幢 1、2 层整层、4 栋 2

层连廊(自编 2 层连廊 C2)、2 幢 1 层(自编 102#,不含 1 栋 1 层连廊)、1 栋 1 层

连廊(自编连廊 A102)、1 栋 1 层连廊夹层(自编连廊 A102 夹层)、1 栋 2 层连廊

(自编连廊 A201)的房屋及部分设备,房屋面积为 11,936.95 平方米(含公摊)。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租赁价格系参考租赁所在地的市场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实

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房屋租赁主体

    出租方: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承租方: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乙方)

    2、租赁标的

    (1)租赁房屋:江门市江海区龙溪路 274 号 3 幢 1、2 层整层、4 栋 2 层连

廊(自编 2 层连廊 C2)、2 幢 1 层(自编 102#,不含 1 栋 1 层连廊)、1 栋 1 层

连廊(自编连廊 A102)、1 栋 1 层连廊夹层(自编连廊 A102 夹层)、1 栋 2 层连

廊(自编连廊 A201)。

    (2)租借设备:专用变频水冷螺杆机组中央空调系统、专用新型排风系统、

专用设备供电系统、专用空气压缩机及供气系统、专用门禁监控系统、专用机加

工切削液供应系统、专用电梯。

    3、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至 2027 年 11 月 30 日。如甲方有权机构

                                       3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出租之日晚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的,以甲方有权机构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出租之日作为起租日。

    4、租金: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160,092 元(含税)、设备月租金为人民币 91,667

元(含税)。

    5、付款时间:租金按月结算。每月 5 日前交当月租金、上月水电费等费用。

    6、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乙方支付首月费用(含房屋、设备租金)及相当

于 2 个月的房屋租金、设备租金作为合同保证金。

    7、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特殊约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

乙双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HYJT-WGB-

2022-01-01-B)、2022 年 3 月 1 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HYJT-

WGB-2022-02-01-B)、2023 年 1 月 1 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协议

编号为:HYJT-WGB-2022-01-01-B-1)、2023 年 2 月 1 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

补充协议(协议编号为:HYJT-WGB-2022-02-01-B-1)即行终止。上述文件终止

前,因上述文件已形成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未履行完毕的,在上述文件终止后,

仍需按上述文件约定履行完毕。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暂时闲置的部分房屋及设备出租给同川科技江门分公司,是正常的商

业交易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租金收益。

    本次交易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进行合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 年年初至 10 月,公司与同川科技及其江门分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

金额约为 415.21 万元(含税)。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4
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

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暂时闲置的部分房屋及设备出租给关联方,是正常

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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