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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济医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5-1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博济医药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晟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鑫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 督导公司建 立健全并 有效执行 规章制度 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自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后,保荐机构每月查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和大
                                                       额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现场检查未发现重大问题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上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市公司信息披露等
                                              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
                                                             风险。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募投项目 “合 同研发 生产组 织
                                                  (CDMO)平台建设项目”、“创
                                                  新药 研 发 服务 平 台 建设 项 目” 及
                                                  “临 床 研 究服 务 网 络扩 建 与能 力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提升项目”存在延期,第四届董事
                                                  会第 二 十 六次 会 议 和第 四 届监 事
                                                  会第 二 十 四次 会 议 已审 议 相关 议
                                                  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保荐机
                                                  构已出具核查意见。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 发 行人 或者 其聘 请的 证券 服务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发时关于限售安排、
自愿锁定股份、减持股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2.首发时关于减少及规
                                   是                       不适用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3.首发时关于避免和消
                                   是                       不适用
    除同业竞争的承诺
  4.2020 年再融资时关于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是                       不适用
        措施及承诺
  5.2023 年再融资时关于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是                       不适用
        措施及承诺
  6.2023 年再融资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特
 定期间不减持博济医药              是                       不适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的承诺
  7.2023 年再融资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
 次发行认购股份数量及              是                       不适用
金额、资金来源等相关事
          项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3 年 5 月,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变更
                                 为黄晟、杨鑫。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2023 年 9 月,广发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 决定书》(〔2023〕65 号),指出广发证券在美尚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改情况                     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构成违法。证监会对广发证券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 943,396.23
                           元,并处以 943,396.23 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
                           所得 7,830,188.52 元,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对此,
                           广发证券已按期缴纳罚款,同时深刻反思过往执业
                           中存在的不足,持续遵循合规稳健的经营理念,进
                           一步强化投行业务内控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全面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公司原副总经理马仁强先生因误操作个人证券账
                           户,导致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违规减持
                           公司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027%,
                           并于 2023 年 5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
                           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马仁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并及时核实了相关情况。经公司核实,此次减持行
                           为不构成短线交易;未发生在窗口期内;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法规的学习,积极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
                           关要求和规定,加强账户管理,审慎操作,避免类
                           似事件再次发生。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晟              杨鑫




                  保荐机构(公章):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