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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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4-114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以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在广西南宁市高新
区高安路 101 号公司 13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代行董事长程凯丰先生主持,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
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专门委员会 委员 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曾 萍、张正堂、李成琪 曾 萍
战略委员会 张玉家、杨崎峰、彭书传 张玉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正堂、彭书传、马宏波 张正堂
提名委员会 彭书传、曾 萍、程凯丰 彭书传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付林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付林先生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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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付林
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职务。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经公司总经理宋海农先生提名,并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同意聘任袁先锋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进展的议
案》
2017年11月,由公司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南博世科”)组成联合体中标“宁明至凭祥饮水工程PPP项目”(以下
简称“本项目”)。2017年12月,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宁明住建
局”)与公司签订《宁明至凭祥饮水工程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2018年3月,
联合体与宁明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
名为广西宁明惠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PPP项目公司广西宁
明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明博世科”),公司出资占比69%,湖南博
世科出资占比1%。2018年3月,宁明住建局与宁明博世科共同签订《宁明至凭祥
饮水工程PPP项目合同》。鉴于本项目自竣工以来一直未能投入运营,为优化公
司资产结构,提升经营效益,经公司与宁明住建局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项目的
合作,拟由政府指定的相关方接收项目全部资产。2023年6月,公司与宁明住建
局签订《解除<宁明至凭祥饮水工程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协议书》,宁明博世
科与宁明住建局签订《解除<宁明至凭祥饮水工程PPP项目合同>协议书》。
根据宁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相关纪要,指定由广西宁明惠源水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惠源公司”)收购宁明博世科相关项目资产。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
和审议,同意宁明博世科将本项目已投资建设的实物资产以及本项目的资产使用
相关权利转让给惠源公司,并与其签订《宁明至凭祥饮水工程 PPP 项目资产转
让协议书》。根据广西中德勤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西宁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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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水务有限公司拟收购宁明至凭祥饮水工程 PPP 项目所涉及的在建工程、车辆、
电子设备、办公家具资产评估报告》(中德勤资评字[2024]第 422 号)作为定价
依据,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初步确定本次资产转让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21,639
万元,具体交易内容、交易价格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正式生效的协议为准。董事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交易
相关的文件、办理资产的移交、具体实施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授权范围内调整交
易方案及交易对价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资
产转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符合相关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要求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拟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暨对外
投资进展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