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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杰电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19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8 日(星期四)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18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生产基地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志宏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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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 5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331,275,0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
(796,264,988 股)的 41.6036%。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包括代理人)共计 11 人,代表股份数量 329,197,16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的总股份(796,264,988 股)的 41.34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2
人,代表股份数量 2,07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96,264,988 股)
的 0.2610%。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
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31,275,063 股,同意票为 330,225,163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6831%,反对票为 955,900 股,弃权票
为 94,0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1,0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49.4730%,反对票为 955,900 股,弃权票为 94,00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31,275,063 股,同意票为 330,215,363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6801%,反对票为 955,900 股,弃
权票为 103,8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1,01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49.0014%,反对票为 955,900 股,弃权票为
103,8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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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31,275,063 股,同意票为 329,854,463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5712%,反对票为 1,316,800 股,
 弃权票为 103,8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6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31.6329%,反对票为 1,316,800 股,弃 权票为
 103,8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四)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31,275,063 股,同意票为 329,977,963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6085%,反对票为 1,193,300 股,
 弃权票为 103,8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78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37.5764%,反对票为 1,193,300 股,弃 权票为
 103,8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31,275,063 股,同意票为 329,862,963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5737%,反对票为 1,308,300 股,
 弃权票为 103,8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66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32.0420%,反对票为 1,308,300 股,弃 权票为
 103,8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纪晨、赵娇
     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


                                   3/4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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