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11-29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先导智能
股票代码:3004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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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其他相
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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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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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先导智能、上
指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持有先导智能股份比例被动变化以及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由
7.15392%下降为4.99999%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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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曾毓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00587527783P
注册资本 439,880.7222 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 2011 年 12 月 16 日至长期
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
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
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
经营范围
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
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及通讯方式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2、股权结构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宁德时代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
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23.28% 1,024,704,94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1.45% 503,887,708
黄世霖 境内自然人 10.59% 466,021,310
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
境内一般法人 6.46% 284,220,608
企业(有限合伙)
李平 境内自然人 4.58% 201,510,27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基金、理财产品等 1.62% 71,111,460
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基金、理财产品等 1.15% 50,760,529
券投资基金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瑞荣合投资合
境内一般法人 0.94% 41,583,91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
境内一般法人 0.94% 41,400,000
司
西藏鸿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0.91% 39,97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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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宁德时代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
长期居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他国家或者
住地
地区居留权
曾毓群 男 董事长兼总经理 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 中国 是
中国
李平 男 副董事长 中国 是
(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
周佳 男 副董事长 美国 中国 是
潘健 男 董事 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 中国 是
欧阳楚英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忻榕 女 董事 美国 中国 是
吴育辉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林小雄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赵蓓 女 独立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交易场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永福股份 300712.SZ 7.77%
有限公司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
2 深圳证券交易所 湖南裕能 301358.SZ 7.90%
料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
3 上海证券交易所 洛阳钼业 603993.SH 19.55%
有限公司(注)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控股子公司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洛阳矿
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68%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四
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9.2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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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
动变化,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
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主要系自身资产配置需求及正常投资安排,不会
因为本次减持事项影响双方的业务合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8,308,051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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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化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人主动减持股份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如下:
信息披露义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务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 111,856,823 7.15392% 78,308,051 4.99999%
注:上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来源为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剔除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
的 5.0362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7月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111,856,823股,
占公司当时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7.15392%。之后因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归属等,公司总
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7.14209%。
(二)主动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明细如下:
信息披露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义务人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宁德时代 交易、大宗 24.31 33,548,772 2.14210
2024 年 11 月 28 日
交易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按照减持股数/公司目前总股本 1,566,163,034 股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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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
存在其他买卖先导智能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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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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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人:姚遥 朱琦
3、电话:0510-81163600
传真: 0510-8116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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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曾毓群
日期:2024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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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洲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路 18 号
股票简称 先导智能 股票代码 300450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
名称 有限公司 注册地 镇新港路 2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权益变动方式(可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变动前持股数量:111,856,823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变动前持股比例: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7.15392%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33,548,772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比例:被动稀释 0.01183%、主动减持 2.14210%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后持股数量:78,308,051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4.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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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动稀释部分
1、方式:公司实施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在上市公司中拥 2、被动稀释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2022 年 11 月 25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二、主动减持部分
1、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所致
2、主动减持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2024 年 11 月 28 日
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是否拟于未来 12 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
个月内继续增持 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不适用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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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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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曾毓群
日期:2024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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