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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息发展: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4-07-04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粤 开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称“粤 开 证券”、“保 荐人”)作为交信
(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发展”、“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为 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被担保人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典”)是公司的全 资子公
司。光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上海分 行申请
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光典在南京银行的授信事项 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 范围为本金
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包含法定利息、 约定利息及
罚息)、复利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期限为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 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228号三区8号3幢1层F区179室
    法定代表人:张曙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承接档
案服务外包;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程管理 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
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东情况
    信息发展持有光典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情况
    光 典 最 近 一年 ( 截 至2023年12月31日 ) 经 审 计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 总 资 产
69,891.68万元,负债总额66,339.68万元(其中非流动负债4,918.33万元,流动负
债61,421.36万元)、净资产3,552.00万元、营业收入16,147.59万元、利润总额-
3,770.34万元、净利润-4,595.86万元。
    光 典 最 近 一 期 ( 截 至2024年3月31日 ) 未 经 审 计 主 要 财 务 数 据:总 资产
82,572.88万元,负债总额73,960.72万元(其中非流动负债3,426.59万元,流动负
债70,534.12万 元 ) 、 净 资 产8,612.17万 元 、 营 业 收 入1,701.68万 元 、 利 润总额
5,060.17万元、净利润5,060.17万元。
    光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签署的说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金额依 据被
 担保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结果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 予的
 担保额度。

 四、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正常,偿还债
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
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光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
权,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决策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
监督与管理。
    董事会同意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7,450万元(不含本次
2,000万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56%,均系公司与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合并报告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
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况。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提请上市公司关注及控制
担保风险,同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 股份
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健                   徐传胜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