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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息发展: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4-12-10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保荐人”)作为交信
(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发展”、“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被担保人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光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以下简称
“上海银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光典在上海银行
的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5,000万元的1.1倍即16,500万元,担保范围为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6,500万元及其利息(包含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和其他所有应
付的费用,期限为48个月。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228号三区8号3幢1层F区179室

   法定代表人:张曙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承接档
案服务外包;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程管理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
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东情况

    信息发展持有光典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情况

    光 典 最 近 一 年 ( 截 至2023年12月31日 ) 经 审 计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 总 资 产
69,891.68万元,负债总额66,339.68万元(其中非流动负债4,918.33万元,流动负
债61,421.36万元)、净资产3,552.00万元、营业收入16,147.59万元、利润总额-
3,770.34万元、净利润-4,595.86万元。

    光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65,560.04万元,负债总额58,122.31万元(其中非流动负债1,703.41万元,流动负
债56,418.90万元)、净资产7,437.73万元、营业收入10,233.71万元、利润总额
3,885.73万元、净利润3,885.73万元。

    光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签署的说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金额依据被
担保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结果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
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48个月
    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

五、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8,400万元(不含本次
16,500万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20%,均系公司
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合并报告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
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提请上市公司关注及控制
担保风险,同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健                   徐传胜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