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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厚普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12-3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厚普
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普股份”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厚普股份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58 号)同意注册,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18,166,80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96.44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855,686.32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15,144,310.1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全部到位,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23)第 0054 号《验资报
告》。

    二、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及实施主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能核心零部件和

                                     1
集成车间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由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金额 22,000.00 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514.43 万元,差额约为 485.57 万元(主要系扣除发行费
用所致),结合“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需求,
及根据“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的研发进展测算,在不影响各募投项目
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将“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调减 1,700 万元,将“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调增 1,214.43 万元,本次调整后,上述项目合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21,514.43
万元,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额                   金
        氢能核心零部
  1     件和集成车间               30,733.80            11,000.00      30,733.80            12,214.43
        建设项目
        碱性电解水制
  2     氢技术开发项                5,000.00             5,000.00       3,300.00             3,300.00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合计                  41,733.80            22,000.00      40,033.80            21,514.43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7,549.83 万元,其中直
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1,548.5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001.34 万元(含利息),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号                                              金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
        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
  1                                             12,214.43                    9,894.28         81.00%
        建设项目
        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
  2                                              3,300.00                    1,654.22         50.13%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1.34        100.02%

                    合计                        21,514.43                 17,549.83           81.57%


                                                    2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
净额)余额为 4,158.11 万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
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建设期进行延期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调整前完工日期         本次调整后完工日期
        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
  1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设项目
  2     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已完成,目前正在办理厂房竣工验收手续,该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工艺设备均已完
成采购,部分零部件生产线已开始试生产。公司在试生产过程中持续优化产线排
布,但仍有少部分配套工程、室内装修、工艺设备调试尚未实施完成,导致部分
合同尾款或质保金尚未支付,项目预计无法于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鉴
于该项目各项工作已接近尾声且进展顺利,结合项目整体调试及相关验收手续时
间安排,拟将“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

      本着经济、高效和集约的原则,公司利用自身的研发优势及项目经验持续不
断的优化技术方案,并采用多轮询价、比价的方式从采购源头上降低研发支出成
本,节约了部分研发资金的投入,也使得募投项目“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
目”的研发进度略有滞后。目前,该项目相关技术研发方案均已确定,拟于近期
进行最后的中试。该项目所涉及的主要研发及试制设备均已完成采购程序,由于
部分设备到货周期较长,导致尚未完成现场验收及调试工作,也使得部分合同尾
                                      3
款或质保金未完成支付,项目预计无法于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鉴于该
项目各项工作已接近尾声且进展顺利,结合项目整体中试时间安排,拟将“碱性
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鉴于目前上述募投项目的各项工作已接近尾声且进展顺利,结合项目整体进
度及相关验收手续时间的安排,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完工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并将积极推进项目的实施,尽快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同时,公司将继续审慎控制资金支出,加强各环节费用管控。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向、项目基本实施内容、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
车间建设项目”和“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的各项工作已接近尾声且进
展顺利,结合项目整体进度及相关验收手续时间的安排,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
建设期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氢能核心零部
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和“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的各项工作已接近
尾声且进展顺利,结合项目整体进度及相关验收手续时间安排,将募投项目建设
期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

                                    4
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延期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厚普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光远                丁 梓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