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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农芯创: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4-12-25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4-136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同意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主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
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
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132)。
    二、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一)前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2024 年 6 月 21 日,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分别向无锡市欣旸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无锡欣旸”)、无锡市欣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珩”)
出具了《承诺担保函》(上述《承诺担保函》以下统称为“《承诺担保函一》”)。
根据《承诺担保函一》,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同意对公司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依据相应主合同向无锡欣珩与无锡欣旸采购货
物产生的支付义务承担最高债权金额 1.9334 亿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
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2024 年 9 月 22 日,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分别向无锡欣旸、无锡欣珩和无
锡市欣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联”)出具了《承诺担保函》(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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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担保函》以下统称为“《承诺担保函二》”)。根据《承诺担保函二》,
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同意对联合创泰依据相应主合同向无锡欣珩、无锡欣旸与
无锡欣联采购货物产生的支付义务承担最高债权金额 2 亿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近日,公司收到无锡欣旸、无锡欣珩、无锡欣联出具《承诺担保函终止通知
书》(以下简称“《终止通知书》”),同意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为联合创泰
依据《承诺担保函一》及《承诺担保函二》承担相应债务的连带责任担保义务提
前终止。
    (二)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同日,公司收到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分别向无锡欣旸、无锡欣珩、无锡欣
联和无锡市新吴区欣融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融”)出具的《承诺担
保函》(上述《承诺担保函》以下统称为“《承诺担保函三》”)。根据《承诺
担保函三》,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同意对联合创泰及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新联芯
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芯")依据相应主合同向无锡欣旸、无锡欣珩、
无锡欣联和无锡欣融采购货物产生的支付义务承担最高债权金额 5 亿美元的连
带责任担保。
    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的担保事项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范围之内。
    三、《承诺担保函三》主要内容
    1、接受人:无锡欣旸、无锡欣珩、无锡欣联、无锡欣融
    被担保人:联合创泰、新联芯
    担保人:黄泽伟、彭红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货款、逾期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
    4、保证最高额度:最高债权本金金额 5 亿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5、保证期间:债务到期后两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则保证人
保证期间自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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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累计关联担保的数量
    本年年初至目前,黄泽伟先生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含
反担保)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8.82 亿元(美元汇率按照 2024 年 12 月 25 日中
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元对 7.1868 元折算,下同)截
至本公告日,黄泽伟先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
人民币 78.72 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彭红女士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的合同
金额为人民币 55.64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彭红女士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
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69.79 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公告日的对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
及其关联方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无锡欣旸、无锡欣珩、无锡欣联出具《承诺担保函终止通知书》;
    2、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分别出具的《承诺担保函》。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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