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2024-06-26
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12月15日,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通合科技”)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提高公司在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借贷业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时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至合计
不超过46,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霍威电源”)提供的担保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8,000万元,为资产负
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河北通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
合新能源”)及陕西通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通合”)提供的担
保额度提高至合计不超过28,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
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
签订此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文件。在相应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
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
上述事项亦经公司2024年1月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6日及2024年1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霍威电源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陕西省分行”)
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合同》项下授信额度与《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授信额度之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授信期限为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03日。公司签署了《保证
合同》,同意为霍威电源上述债务提供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
带保证担保。
通合新能源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中信石家庄分
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授信期限
为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5年11月29日。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
为通合新能源上述债务提供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连带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债权金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
审批程序。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审批的 本次担保前 本次新增 剩余可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 18,000 8,200 2,000 7,800
通合科技 河北通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271.56 4,000
28,000 15,728.44
陕西通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000 0
三、被担保人情况
(一)霍威电源
1、基本信息
名称 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润丰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冯智勇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年06月30日
营业期限 2010年06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综合配电系统、电源、机电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子元器
件、计算机、水泥、钢材的销售;电脑软件开发;检测试验技术服务;检测
试验技术咨询;电磁兼容检测服务;电源特性验证试验;靶标的设计、安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霍威电源100%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1 资产总额 38,350.80 37,848.95
2 负债总额 20,159.56 19,853.03
3 净资产 18,191.24 17,995.92
序号 项目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2023年度(经审计)
1 营业收入 1,812.21 12,535.14
2 利润总额 152.38 479.09
3 净利润 164.16 652.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4 157.44 467.56
净利润
4、被担保方霍威电源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通合新能源
1、基本信息
名称 河北通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石家庄高新区漓江道350号
法定代表人 张逾良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年04月05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电源(充电桩)及配套设备、新能源电动汽车车载
电源、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及配套设备、电力一体化电源、电力
操作电源、不间断电源、应急电源、通信电源、高压直流电源、稳压电
源、特种电源、铁路电源、储能电源、伺服电机控制器、工业节能及电
能质量治理设备、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研发、制造和销售;新能源电
动汽车充电站、光伏电站和微网储能系统的建设及运营;新能源电动汽
车租赁;信息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通合新能源100%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1 资产总额 16,669.39 20,347.78
2 负债总额 14,218.96 18,106.86
3 净资产 2,450.42 2,240.92
序号 项目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2023年度(经审计)
1 营业收入 4,964.41 34,145.02
2 利润总额 126.16 1,236.09
3 净利润 133.38 1,237.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4 131.63 1,228.14
净利润
注:本公告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被担保方通合新能源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行陕西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2、保证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自该笔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
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与中信石家庄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2、保证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
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
期间单独计算。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22,471.56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12%。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逾
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霍威电源与交行陕西省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开立银行
承兑汇票合同》;
2、公司与交行陕西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3、通合新能源与中信石家庄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
4、公司与中信石家庄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