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4-12-12
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7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石家庄通
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
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及工具: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
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
组合。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稳健、资信良
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
外币)。
5、履行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
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内行使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的权利。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
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
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经济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
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
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
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将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衍生品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产
品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通过
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
操作流程,具有可行性。
2、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
度在审批权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
笔交易终止时止。
3、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
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对方为经国
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交
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内行使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的权利。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从事
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
括: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
价格变动,从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交易对方信用等级、履约能力及其他原因导致的到期无法履
约风险。
3、经济风险:可能存在交易对方提供的交易价格不是最优价格,进而影响
最终交易结果,可能存在经济损失。
4、流动性风险:因流动性因素导致不能按合约规定履约,将会产生流动性
风险。
5、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交
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6、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将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衍生品交易。
2、制度建设:公司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授权、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及
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
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方与多种产品之间
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
开展业务。
4、交易对方管理:公司选择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
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5、例行检查:公司内、外部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
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6、信息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
信息披露工作。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经营情况
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董事会编制
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了公司开展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公司在相应的内控制度下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
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衍生品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增强公司财务稳健
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前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
5、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