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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创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3-20  

 证券代码:300496            证券简称:中科创达        公告编号:2024-026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
 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
 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会计
 政策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
 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
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
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
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