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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创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4-03-20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中
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达”“公司”或“发行人”)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文件的要求,对中科创达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中科创达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中科创达自成立以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规范法人治理
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现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互约束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设
立了内部经营管理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能够按照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在管理
层的领导下规范运作。公司已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
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与股东不存在隶属关系。

    公司设立监事会,代表全体股东监督董事会对企业的管理。公司董事会下设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
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二)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已建立、健全包括重大投资决策、重要财务决策在内的内部控制制
度;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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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目前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包括 1 名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
工代表监事 1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战略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根据《公司章程》、“三会”议事
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依法履行的职责完备、明确。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按期召开“三会”;“三会”文件完备并已归档保存;融资等重大事项的经
营及财务决策履行了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程序;监事会基本能够正常发挥
作用,具备一定的监督手段;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基本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三会”决议的实际执行情况良好。

    2、公司已制定了《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
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包括决策程序、业务管理等在内的一
系列较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
定履行职责,经营层能够较好地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并按照内部管理体系的规
定有效运作,显示发行人已经建立了积极的控制机制。

    (1)对外投资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
险、注重投资效益。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

    公司在 2023 年度没有发生重大对外投资的事项。

    (2)对外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
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
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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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 2023 年度没有发生对外担保的事项。

    (3)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交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制订了《中科创达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公司关
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
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

    公司已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主要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 2023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和审议。

    (三)内部控制监督

    1、内部审计的有关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工作规章制度,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公司
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

    2、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对 2023 年内部控制的评价如下:“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
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
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2023 年度,保荐机构不定期与中科创达开展沟通工作,并对中科创达进行
了现场检查,通过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检查中科创达内控制度建立情况;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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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报表、会计记录、审批手续、相关报告、三会会议资料、决议以及其他相
关文件;与公司高管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现场调查及走访
相关经营情况,对中科创达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五)保荐机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中科创达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
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
的内部控制;中科创达的《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关于其他事项的意见

    经保荐机构核查,中科创达2023年度及截止目前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违规
理财、违规委托贷款、违规证券投资及违规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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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   阳              李    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4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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