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科创达: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4-09  

证券代码:300496        证券简称:中科创达      公告编号:2024-035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星期二)14:00
   2、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 9 号院 3 号楼创达大厦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赵鸿飞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9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5,583,4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
计入公司持有的库存股)459,199,894 股的 33.88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7,792,1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不计入公司持有的库存股)459,199,894 股的 30.0070%;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 7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791,31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不计入公司持有的库存股)459,199,894 股的 3.874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3,232,4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不计入公司持有的库存股)459,199,894 股的 7.23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5,441,1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不计入公司持有的库存股)459,199,894 股的 3.36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791,3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不计入公司持有的库存股)459,199,894 股的 3.8744%。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23,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8%;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172,9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210%;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357%;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 份 的

0.043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23,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8%;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172,9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210%;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357%;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 份 的

0.043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23,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8%;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172,9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210%;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357%;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 份 的

0.043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23,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8%;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172,9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210%;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357%;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 份 的

0.043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38,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10%;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187,3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643%;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3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38,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10%;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187,3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643%;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3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42,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34%;反对 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191,0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754%;反对 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2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2,114,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7706%;反对 3,468,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763,7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89.5625%;反对 3,468,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43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42,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34%;反对 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191,0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754%;反对 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2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逐项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 10.01、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55,538,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09%;反对 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187,2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640%;反对 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246%;弃权 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4%。

   议案 10.02、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55,538,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10%;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187,3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643%;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3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0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55,542,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34%;反对 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191,0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754%;反对 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2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一)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议案 11.01、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50,598,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7959%;反对 4,981,3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17%;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247,3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84.9995%;反对 4,981,3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4.9894%;弃权 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1%。

   议案 11.02、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50,598,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7959%;反对 4,985,0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247,3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84.9995%;反对 4,985,0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5.0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金茂凯德(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毛国权、陈以恒
    (三)结论性意见:上海金茂凯德(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