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药业: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24-11-14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4-086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喻文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762.18万股(占公司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27%)的特定股东喻文军先生,计划自公
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2024年11月19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
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40.5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82%。
公司于近日收到喻文军先生签署的《关于拟减持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喻文军;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喻文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62.18万股,占公
司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2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
440.5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总股本后的0.82%(若
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社会公众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
量及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2024年11月19日)后的3个月内;
6、价格期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
喻文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对股份减持
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2)减持方式。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的股份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
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持有发行人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如果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止本公告日,喻文军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主要系喻文军先生在公司IPO时做出的承诺,即:在减
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喻文军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喻文军先生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
3、喻文军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
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喻文军先生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已于2023年12月8日离任,离任后不再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喻文军先生签署的《关于拟减持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