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4-68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909 名。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 3,452.94 万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 0.52%。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后)为 9.95 元/股。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 回购 A 股普通股股票。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第四期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四期激励计划(草案)》”)。主 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 A 股普通股股票和/ 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第四期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18,510.9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2.8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7,560.79 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6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的 94.87%;预留 950.11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0.1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13%。 4、授予价格:第四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为 10.15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 2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5、激励对象:第四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4,076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或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主任级及以上干部;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 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人才和专业人才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 司有重要贡献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 第三个归属期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 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 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 得归属。 3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 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第四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 -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3 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 2022 年增长 20%,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的净利润不低于 75 亿元。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 2024 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 2022 年增长 40%,或 2023-2024 年累计归属 期、预留授予第一个归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160 亿元。 属期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 2025 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 2022 年增长 53%,或 2023-2025 年累计归属 期、预留授予第二个归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248 亿元。 属期 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 80%且小于 100% 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公司层面归属总量为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80%,剩余未归属部分作废失效;公司上述业 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未达到 80%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 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上述“畜禽产品”具体指公司销售的肉猪(含毛猪和鲜品)、肉 鸡(含毛鸡、鲜品和熟食)、肉鸭(含毛鸭和鲜品),其中鲜品和 4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熟食均折成宰前重量计算,折算公式为:鲜品宰前重量=鲜品销售 重量/折算率。其中,鲜品猪的折算率为 81%,鲜品鸡(鸭)的折 算率为 78%;熟食宰前重量=熟食销售重量/折算率,折算率为 72%。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工作情况和绩效结果进行评分,董事 会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层面归属的比例,未归属的部分作废 失效。具体详见下表: 达标 不达标 考核结果 (S) S≧95 95>S≧90 90>S≧85 85>S≧80 80>S≧75 75>S≧70 70>S≧65 65>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E F G H I 归属比例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0 归属期内,公司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 100%的前 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确定,激励对 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作废失效。 归属期内,公司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 80%且小 于 100%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 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但所有激励对象当期 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能超过公司层面计划归属总量 5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 80%,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二)第四期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 1、首次授予情况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4,07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7,560.79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为 2023 年 3 月 22 日,授予价格为 10.15 元/股。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第四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 由 10.15 元/股调整为 9.95 元/股。 2、预留授予情况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第四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2 月 1 日为公 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 814 名激励 6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象授予 947.6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95 元/股 (调整后)。 (三)第四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温氏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第四期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第四期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同意 将第四期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 7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第四期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5、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四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 会对授予条件是否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等相关事项 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 6、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第四期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由 10.15 元/股调整为 9.95 元/ 股。监事会对调整公司第四期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发表核查意见,同 意公司对第四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7、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四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 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条件是否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等 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8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8、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对应归属名 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 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激励对象人数及激励数量调整 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四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中的 148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其全部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820,600 股;3,82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 B—H,不能全额归属,作废其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 16,750,440 股;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等级为 I,全额不能归属,作废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9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6,350 股,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20,827,390 股。 2、授予价格调整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95),公司以实施利 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22,609,000 股后的 6,531,532,757 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第四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由 10.15 元/股调整为 9.95 元/股。 除以上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二、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10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归属期 根据《第四期激励计划(草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2023 年 3 月 22 日)起 12 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起进入第 一个归属期。 (二)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条 件成就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第四期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3 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 2022 年增长 20%,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的净利润不低于 75 亿元。 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 80%且小于 100% 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公司层面归属总量为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80%,剩余未归属部分作废失效;公司上述业 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未达到 80%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 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上述“畜禽产品”具体指公司销售的肉猪(含毛猪和鲜品)、肉 鸡(含毛鸡、鲜品和熟食)、肉鸭(含毛鸭和鲜品),其中鲜品和 熟食均折成宰前重量计算,折算公式为:鲜品宰前重量=鲜品销售 12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量/折算率。其中,鲜品猪的折算率为 81%,鲜品鸡(鸭)的折 算率为 78%;熟食宰前重量=熟食销售重量/折算率,折算率为 72%。 经计算,公司 2022 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为 915,742.24 万 斤,2023 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为 1,173,687.02 万斤,2023 年 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 2022 年增长 28.17%,公司层面考核目 标完成比例大于 100%,符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达标 不达标 考核结果 (S) S≧95 95>S≧90 90>S≧85 85>S≧80 80>S≧75 75>S≧70 70>S≧65 65>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E F G H I 归属比例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0 归属期内,公司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 100%的前 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确定,激励对 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作废失效。 归属期内,公司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 80%且小 于 100%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 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但所有激励对象当期 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能超过公司层面计划归属总量 13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 80%,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本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及归属情况如下表: 绩效评价 人数 总授予股数 本次归属比例 本次归属股 本次需作废股数 等级 (人) (股) (%) 数(股) (股) A 80 5,551,400 100 1,665,420 0 B 203 15,430,300 90 4,166,181 462,909 C 422 25,546,300 80 6,131,112 1,532,778 D 1,012 53,130,900 70 11,157,489 4,781,781 E 1,107 40,877,100 60 7,357,878 4,905,252 F 677 18,296,600 50 2,744,490 2,744,490 G 240 7,260,400 40 871,248 1,306,872 H 168 4,839,800 30 435,582 1,016,358 I 19 854,500 0 0 256,350 离职 148 3,820,600 0 0 3,820,600 总计 4,076 175,607,900 / 34,529,400 20,827,390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 年 3 月 22 日 (二)归属数量:3,452.94 万股 (三)归属人数:3,909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9.95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得授予的限 占已获得授予的 可归属数量(万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的比 股) (万股) 例 黎少松 董事、总裁 100 21 21.00% 秦开田 董事 85 17.85 21.00% 梅锦方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85 17.85 21.00% 14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已获得授予的限 占已获得授予的 可归属数量(万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的比 股) (万股) 例 林建兴 副总裁、财务总监 85 17.85 21.00% 张祥斌 副总裁、技术总监 85 20.4 24.00% 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主任 级及以上干部、核心业务人才和专 17,120.79 3,357.99 19.61% 业人才等(4,071 人) 合计 17,560.79 3452.94 19.66%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归属事宜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共 3,909 人, 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3,452.94 万股。本次归属符合《管 理办法》《第四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符 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 法》《第四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依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并按照第四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3,90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六、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 15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 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第四期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 参加第四期激励计划。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 日收盘价和授予价格确定每股股份支付费用,并将在授予日至归 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 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数量,在等待期内将取得服务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 会计准则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 归属限制性股票 34,529,400 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 A 股普通股股票,归属完成后总股本不变(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 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 理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具体以会计师事 16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就本次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 及《第四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期激励计 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7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