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11-1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1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7.01元/股(含本数)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6.86元/股(含本数)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
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9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27.01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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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1)。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说明
1、调整原因: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11月7日召开
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
益 分 派 实 施 方案为: 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35,740,780股后的6,618,178,1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992,726,723.40元,本次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
记日为2024年11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18日。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本
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股
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调整结果:
因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35,740,780股不参与分红,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含税)=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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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10股=6,618,178,156股×1.5元/10股=992,726,723.40元;按公司
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
总股本=992,726,723.40元/6,653,918,936股=0.1491942元/股(保留
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每
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
的每股现金分红=27.01元/股(含本数)-0.1491942元/股=26.86元/股
(含本数,保留两位小数)。
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人
民币26.86元/股(含本数)。
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80,000万元、下限人民币90,000
万元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6.8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
数量上限约为6,701.4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1%;下限约
为3,350.7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
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三、本次调整生效期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及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计划安排,本次公司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调整自2024年11月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在
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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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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