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杜连柱)2024-11-23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杜连柱作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届 董 事 会 独 立董事 候 选 人 , 已充分 了 解 并 同 意由提 名 人
温 氏 食 品 集 团股份 有 限 公 司 董事会 提 名 为 温 氏食品 集 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候 选 人 。 现公开 声 明 和 保 证,本 人 与 该 公 司之间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本人独 立 性 的 关 系,且 符 合 相 关 法律、 行 政
法 规 、 部 门 规章、 规 范 性 文 件和深 圳 证 券 交 易所业 务 规
则 对 独 立 董 事候选 人 任 职 资 格及独 立 性 的 要 求,具 体 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 、 本 人 已 经 通 过 温氏食品集团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四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
利 害 关 系或 者 其他 可 能 影响 独 立履 职 情 形的 密 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 本 人 不 存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 公 司 法 》 第 一百
七 十 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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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 人 符 合 中国 证 监 会 《 上 市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理
办 法 》和 深 圳证券 交 易 所业 务 规则 规 定 的独 立 董事 任 职
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
关 培训证明材料。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 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 、 本 人 担 任 独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中 共 中 央 纪 委 《关
于 规 范 中管 干 部辞 去 公 职或 者 退( 离 )休 后 担任上 市 公
司 、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
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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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
《 关 于 进一步规范党政 领导干部在企业 兼职(任职)问
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
教 育 部 、 监 察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 本 人 担 任 独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股
份 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一 、 本 人 担 任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反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 监 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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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二 、 本 人 担 任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反 《 银 行 业 金 融机
构 董事( 理事 ) 和高级 管理 人员 任职资 格管 理办 法》的
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三 、 本 人 担 任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反 《 保 险 公 司 董事 、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四 、 本人 担 任独 立 董 事不 会 违反 其 他 法律 、 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 则 等 对于 独 立董 事 任 职资 格 的相 关 规 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
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 证 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
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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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
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
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
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
理 等 专 业岗 位 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
在 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
该 公 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
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该 公 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
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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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
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
不 在 有 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
至 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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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
尚 未 届 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
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
中 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 开 谴 责或 三 次以 上 通 报批 评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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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
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
董 事 会 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
境 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
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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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引 起 的 法 律 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
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
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
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
存 在 利 害关 系 的单 位 或 个人 的 影响 。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
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
会 报 告 并立 即 辞去 该 公 司独 立 董事 职 务 。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
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
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
应 的 法 律责 任 。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
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
行 职 责 ,不 以 辞职 为 由 拒绝 履 职。
候选人(签署):杜连柱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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