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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冠股份: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9-25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3、涉案的金额:27,809.90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本案件再审已受理尚未开庭,本次诉讼事
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
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
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发来的《受理通知书》【案号(2024)最
高法民申 5693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张汉鸿、共青城百富源鸿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百
富源”)、李小明(以下合称“三被告”)就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辽源鸿图”)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存在纠纷,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向吉
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三被告依据公司与其签署的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向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并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
法院发来的《立案受理通知书》【案号(2021)吉 01 民初 5312 号】。具体内容详见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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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
书》【(2021)吉 01 民初 531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民事判
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因被告一张汉鸿不服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吉 01 民初 5312 号
《民事判决书》,张汉鸿提出上诉。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
法院送达的《传票》【(2023)吉民终 40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
吉民终 40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1)。

    根据公司与百富源和李小明签署的《关于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及限售股解锁
事宜的协议书》,公司已按 1 元回购并注销了百富源和李小明合计持有的公司限售
股 3,933,161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因公司不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吉民终 400 号民事判决书,公
司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再审申请书》,提起再审申请,再审请求如下:
    (一)请求判令撤销(2023)吉民终 400 号民事判决书,改判维持(2021)吉
01 民初 5312 号民事判决书;
    (二)请求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公司于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发来的《受理通知书》【案号(2024)最高法民
申 5693 号】,再审开庭日尚未确定。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涉诉金额为人民币 4,745.4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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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
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在诉讼审结之前,对公司本
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诉讼事项,切实
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再审申请书》;

    2、《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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