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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讯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滇生)2024-03-28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滇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滇生,作为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滇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3年12月出生,
 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7年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曾任职
 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市场交易部主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
 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历任总经理、党组成员、副书记等职务;于2014年4月退
 休。2021年9月16日至2023年12月20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
 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姓名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张滇生        5               0              0              5            否              2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各次会议召开
前积极查阅资料,充分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
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
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2023
年度任职期间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任期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
的要求,出席了历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
           战略发展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会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张滇生       0         0             4           4      1         1           1          1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参加了该委员会召开的历次日常会议,并对提交董事
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在2023年任
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

       1、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负责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
 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审核关于
 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
 任和义务。

      2、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关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审核了公司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对其综合素
 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日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
 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进行积极沟通,
 做好定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任期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对公司重大事项分别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董事会届次              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3年1月9日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次会议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同意的独立意见
                                 用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3年4月26日
                十一次会议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同意的独立意见
                                  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 意的 事前 认可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意见及独立意见


                                                                   同 意的 事前 认可
                                  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
                                                                   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方资金占用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3年8月28日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次会议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同意的独立意见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补选独立董事                     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3年11月29日
                 十四次会议                                        同 意的 事前 认可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
 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着重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
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除了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
外,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
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
及经营状况、管理层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的
经营动态。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对
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3年任期期间,本人有效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
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着重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等不断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
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聘任独立董事、日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重点关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相关事项是
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一)提名董事情况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
议案,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成湘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未损害股东的权益。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
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
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
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
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
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
连续性。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和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
审计机构的要求。本次聘任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符合《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与绩效
考核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2023 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任期期间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汇报。
2023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离任,在此,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
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过程中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滇生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