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成湘东)2024-03-28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成湘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成湘东,自2023年12月20日经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成湘东,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邮电学
院无线电工程系毕业、南京大学工程硕士。1996年7月至2019年8月曾先后就职于
惠州市邮电局、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惠州市管理处、惠州市信息产业
局、惠州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惠环街道;2019年8月
至2022年8月就职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智慧城市通
信有限公司;2022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云网战略顾问;瑞
石数据(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2023年12月20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今后的任职期内,本
人将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
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
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同时,重点关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是否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
序,审慎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的主
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2023年任期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上任后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积极了解内审部门工作
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事项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就审计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有效支持和
监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上任后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
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沟通,
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
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人员给予了充分配合,为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和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重要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 12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后,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
运作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等有
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尽力维护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会议,有效开展现场调研交流,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给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成湘东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