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4-064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至议案 3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 号 5、会议出席情况: 1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4-06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东。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经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104 名,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 262,306,9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176%,其中中小股 东共 9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0,728,7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387%。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190,626,2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936%;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89 名, 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1,680,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39%。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出席/列 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以现场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航先生、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叶章明先生、 郑升尉先生、高菁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三年。 1.01 选举陈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261,572,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201%。 2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4-06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 同意 79,994,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906%。 陈航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少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261,572,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2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 同意 79,994,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906%。 刘少华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肖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261,572,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2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 同意 79,994,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906%。 肖勇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叶章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261,572,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2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 同意 79,994,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906%。 叶章明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郑升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261,572,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201%。 3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4-06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 同意 79,994,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906%。 郑升尉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高菁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261,572,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2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 同意 79,994,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906%。 高菁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潘琰女士、吴乐进先生、林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 选举潘琰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261,572,7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2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 同意 79,994,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906%。 潘琰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吴乐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261,572,7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2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 同意 79,994,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906%。 4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4-064 吴乐进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林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261,572,7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2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 同意 79,994,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906%。 林涵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毛时敏先生、林灼钦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 选举毛时敏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261,703,8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7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80,125,6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530%。 毛时敏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林灼钦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261,583,8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24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80,005,6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044%。 林灼钦女士当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拟定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5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4-064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91,679,0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27%;反 对 25,0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3%;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80,703,6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89%; 反对 25,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 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陈航先生、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叶章明先生、 郑升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股 份不计入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审议通过《关于拟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262,281,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04%;反 对 25,0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80,703,6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89%; 反对 25,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 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拟定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6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4-064 同意 251,306,4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00%;反 对 25,0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80,703,6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89%; 反对 25,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 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毛时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作为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262,281,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04%;反 对 25,0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80,703,6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89%; 反对 25,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刊 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7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4-064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肖月江律师、袁晓琳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