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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2-02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4-125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概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吸收合并全
资子公司青海博思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博思”)。本次吸收
合并完成后,青海博思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
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
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
及凭证向合并双方共同指定联系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
程序实施,相应债务(义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申报,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具体方
式如下: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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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4-125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2、联系方式:

    (1)债权现场申报登记及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
新大道 5 号

    (2)联系人:刘春贤

    (3)联系电话:0591-87664003

    (4)邮箱:bosssoft@bosssoft.com.cn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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