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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健帆生物:关于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4-09-09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23117            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斗者一号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持股
 计划”) 锁定期已于 2024 年 9 月 7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
 公告》,截至公告当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买入公司股票 5,642,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成交总金额为 13,816.82 万
 元人民币(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 24.49 元/股。上述股票按照公司《奋斗者
 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完成购买之日起计算(即 2023 年 9 月 8 日至 2024 年 9 月
 7 日)。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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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相
关规定,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标的股票。本员
工持股计划将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将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对应权益,
分两批次归属至各持有人,各批次归属比例分别为 50%和 50%;其中,第一个归
属期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至 2025 年,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至 2027 年。因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导致持有人各批次未能归
属的激励基金出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按照公司提
议的方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出售后
所获收益,按其他持有人所持持股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归属于公司。持有
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自筹资金部分对应份额的收益不受考核结果影响。因离职而
导致其失去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持有人,须提前退出本员工持股计划,其所持份
按照草案的相关约定作退出处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
为准。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72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完成购买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且未展
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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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满后,持有人会议未作出有效的延长存续期的
决议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
金且完成全部权益归属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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