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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益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记名表
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自
身实际经营情况,完成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就本报告
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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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关联董事邵羽南先生、华青翠女士、陈佐兴先生、
吴书勇先生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部
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三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公司决定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936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及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需的其他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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