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03-0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得装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联得装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联得装备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
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决定对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将“新型显示技术
智能装备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1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4 号)核准,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
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742 万
元(含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9,258 万元,上述资金再扣除律师、会计
师、资产评估、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58 万元
(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000 万元。上述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8530007 号”《验证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1 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38,333.1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累计投资金额
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
1 19,000.00 12,583.10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及置换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6,633.06 万元。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出
具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5-00003 号)。公司监事会、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
“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将投资总额由 25,711.74
万元调整为 38,333.15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保持不变,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的时间计划如下表: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状态时间 状态时间
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
1 2024 年 1 月 31 日 2025 年 1 月 31 日
部基地建设项目
上述调整后计划完成建设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作的估
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所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持
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实现投资效益。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确定的,
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
项目实施地周边建设环境及采购周期等因素影响,公司审慎控制投资进度,使得
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
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
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决定对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将“新
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由
原定的 2024 年 1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外部条件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
次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监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公司募投项
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等情形,不存在违反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
同意将“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联得装备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联得装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需要和长期发展规划。此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对联得装备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俊清 郝智明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