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22
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未来权益
分派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
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
总额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
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28 日当
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552 聂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8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23.96 元/股调整为 23.81 元/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0)。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溪社区下围工业区一路 1 号 L 栋 101
咨询联系人:刘雨晴、国佳欣
咨询电话:0755-33687809
传真电话:0755-33687809
八、备查文件
1、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