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博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胡立君、田 宏、李璐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胡立君、田宏、李璐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 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