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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超新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4-0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三超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傅鹏翔                    联系电话:010-56800148
保荐代表人姓名:毕宗奎                    联系电话:010-5680014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关注业绩波动情况: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业绩同比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上升较高,主要系公司的销
                                                售规模有所增长,同时受原
                                                  材料价格下降等影响,公司
                                                  产品的毛利率上升所致。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8 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事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2023 年 7 月,由于公司财   保荐机构已督促
                                 务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     公司严格遵守《上
                                 将“年产 4100 万公里超细   市公司监管指引
                                 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     第 2 号—上市公
                                 期)”募投项目对应的募     司募集资金管理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集资金专户上 200 万元用    和使用的监管要
                                 于支付公司非募投项目       求》、《深圳证券交
                                 “年产 4100 万公里超细金   易所上市公司自
                                 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二       律监管指引第 2
                                 期)”工程款,后经公司     号——创业板上
                                 自查发现。针对该募集资     市公司规范运作》
                                 金账户操作失误的情况,   和公司《募集资金
                                 公司已要求对方归还至     管理制度》的相关
                                 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   要求,并持续监督
                                 相关人员已进一步加强     募集资金后续的
                                 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实际使用管理情
                                 学习,确保募集资金使用   况。
                                 规范运行。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无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无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无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施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作的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减持意向及减持       是                   不适用
价格的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3、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性
                                     是                   不适用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赔偿承诺
4、稳定股价的措施                    是                   不适用
5、违反承诺的补救措施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守法经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补缴整体变更个人所得税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作的承诺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所作的承诺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
                                    是              不适用
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2、发行人关于不存在财务资助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3、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
                                    是              不适用
持计划的承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做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不存在财务资助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变更
                                           不适用
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                 不适用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傅鹏翔                 毕宗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