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2024-01-0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宁
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智科技”、“上市公司”“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对激智科技现场及线上参会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
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相关人员通过邮件的方式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
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2024 年 1 月 2 日
培训地点 现场及线上培训
培训主题 关于对公司法第四次修正的相关内容的解读
培训讲师 章江河、邵诗捷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
参加培训人员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 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是公司法第四次修正的相关内容的解读。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
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相
关人员对新公司法在股东出资责任与权益保护、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决议效力、公司登记等相关方面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薛 阳 章江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