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8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 元/股,用于注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的资金总额已高于本次回购方案 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同时满足了回购用途的需求,公司决定不再继续回购股 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实施完毕之日起提前届满。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调 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注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调整 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调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首次实施回购的当日、在每 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上述进展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 精 测 电 子集 团 股 份有 限 公司 关 于首 次 回购 公 司 股份 的 公告 》 (公 告 编号 : 2024-023)、于 2024 年 3 月 2 日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披露 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42)、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1,74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最高成交价为 62.28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48.16 元/股,交易总金额为 100,008,791.72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实际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 股份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实施完毕 之日起提前届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 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 以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回购股份方案 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符合披露的回购方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 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 的信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沈亚非先生自增持计划披露日起未来6个月内增持 股份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炳华先生自增持计划披 露日起未来6个月内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公司财务负责人游丽娟女士自 增持计划披露日起未来6个月内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 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2024年1月26日,刘炳华先生通过竞价交易增持公司1.66万股,增持金额为 100.81万元;游丽娟女士通过竞价交易,增持公司1.66万股,增持金额为100.52 万元;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沈亚非先生通过竞价交易,合计增持公 司8.36万股,增持金额为503.09万元。目前增持计划正在实施过程中。 除上述情况外,经公司自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实 施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回购股份后的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74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63%,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截至2024年3月29日的公 司总股本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公司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股份性质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71,415,625.00 25.68 - 71,415,625.00 25.84 通股 高管锁定股 71,415,625.00 25.68 - 71,415,625.00 25.84 二、无限售条 206,735,917.00 74.32 1,741,300.00 204,994,617.00 74.16 件流通股 总股本 278,151,542.00 100 1,741,300.00 276,410,242.00 100 以公司正在办理的2022年已回购的2,944,015股公司股份完成注销程序后的 公司股本结构为基准,本次注销及减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预计变化情况如 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股份性质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71,415,625.00 25.95 - 71,415,625.00 26.11 通股 高管锁定股 71,415,625.00 25.95 - 71,415,625.00 26.11 二、无限售条 203,791,902.00 74.05 1,741,300.00 202,050,602.00 73.89 件流通股 总股本 275,207,527.00 100.00 1,741,300.00 273,466,227.00 100.00 注:1、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间,公司股本可能发生变化,以上两个表格 均以公司截至2024年3月29日股本数据进行测算。 2、变动后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 结构表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 十九条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 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相关议案后,用于注销并减少注 册资本。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