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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铁股份: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4-03-27  

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
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68 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
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已成就。
    4、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
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3 月 27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以
1.9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932.0416 万股限
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