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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铁股份: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少杰)2024-04-27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少杰)
    本人自2023年9月8日起作为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天铁股份”)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少杰,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
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08年7月至2010年5月,任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10年6月至2012年1月,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
公司会计主管;2012年2月至2015年6月,任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高
级会计;2015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
总监、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舟山晓望红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4
月至2020年8月,任浙江布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2022年8月,
历任杭州二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任
苏州更广科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二更文化传
媒(上海)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2月至2022年8月,任二更文化传媒(广州)有
限公司监事;2021年3月至2022年4月,任深圳沙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3月至2022年8月,任二更文化传媒(武汉)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2022
年8月,任上海纽惟盛广告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任宁波丰境
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2022年11月,任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2022年9月,任江苏中润光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中心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目前兼任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9月起至今,任天铁股份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经自查,本
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
了全部董事会,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
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未出现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日
常工作,根据需要共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就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定期
报告、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本人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同时向公
司管理层详细了解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建议公司切实加强内控管理和风险管理,不
断提升合规运作水平。
    2、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参加战略
委员会会议2次,就公司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
等事项进行审阅,为公司科学合理开展对外投资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中,本人对审议的
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本人就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1)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本人就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关于拟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西藏中鑫投资有限公司21.74%
股权的独立意见。
    3、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本人就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关于变更董事会
秘书的独立意见。
    4、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本人就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关于聘任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2)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对聘任2023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进行了提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
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监督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本人关注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
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
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有效监督,
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和渠道获得公司有关信息。
    2、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工作。本人严格监督上市公司在机构、业务、人
员、资产、财务方面的独立性,检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形,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
别是2023年度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系列监管规定,本人积极
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后续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现场检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配合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
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了解,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不定期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
    上市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证券法务部、董事
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事项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
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外部审计
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
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三)提名董事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选举张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情况
如下: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五次会议,2023年12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张庆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人认为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补选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董事会秘书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聘任许银斌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具体情况如
下: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许银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人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工作中勤勉尽职,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凭借自身的
专业知识,以独立、公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法人治理等方面的问题积
极献计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陈少杰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