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张学礼先生、蔡四平先生、钟水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学礼先生、蔡四平先生、钟水东先生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