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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凯易佰: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2024-05-21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4-060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和子公司 2024 年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0,55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和子公司 2024 年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开展对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收购事宜,公司
整体对经营周转资金的需求量有所增加,公司拟增加向建设银行长沙河西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并购贷款、流
动资金借款等授信业务,利率以银行通知为准。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
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本次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周新华先生、罗晔女士、胡范金先
生、罗春女士、泗阳芒励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神来科技有限
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一、综合授信基本情况概述
    1、公司整体对经营周转资金的需求量有所增加,公司拟向建设银行长沙河
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2、授信用途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并购贷款、流动资金借款
等授信业务。
   3、担保方式
    为提高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证公司日常授信融资的顺利完成,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母、子公司之间互相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长周新华先
生及其配偶罗晔女士以及公司副董事长胡范金先生及其配偶罗春女士连带责任
担保、公司资产抵押、质押等。
    4、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5、授权事项
    上述金融机构授信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负责审批、签署有关合
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周新华先生
    周新华先生为公司创始人、法定代表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142,6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通过神来科技间接控制公司股份 16,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5%;
周新华先生配偶罗晔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8,194,58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84%,周新华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108,137,2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5 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周新华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罗晔女士
    罗晔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新华先生的配偶。截止目前,
罗晔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8,194,58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16.84%。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5 条第一款、
第四款规定,罗晔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胡范金先生
    胡范金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易佰网络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胡范金先生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3,784,4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胡范金先生为持股公司
5%以上法人股东泗阳芒励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通
过泗阳芒励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709,24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0%。根据《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5
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胡范金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四)罗春女士
    罗春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胡范金先生之配偶。截止目前,罗春女士不在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089,011 股,占公司总股本 2.74%。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5 条第四款规定,罗春为公司
关联自然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
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
合同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及其配偶罗晔女士、副董事长胡范金先生及其配
偶罗春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
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以及副董事长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
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考虑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担保额度,公司及子
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75,550 万元(其中包含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披露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授信担保额度 25,000 万元,
目前该担保债务尚未履行完毕)。
    截至本日,公司及子公司已使用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2,785.84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0.0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