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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2024-06-11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〇二四年六月
致: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凯易佰”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华凯易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以下简
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的规定,
为华凯易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出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2024年6月3日出具《关于对华凯
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并购重组问询函〔2024〕第3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本所就《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并出具《湖
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包括本所指派经办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签字律
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法律意见书》之补充性文件,应与《法律意见书》一
起使用,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与《法律意见书》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为准。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有关内容进行的补充与
调整,对于上述文件中未发生变化的内容、关系,本所律师将不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中重复描述或披露并重复发表法律意见。

    三、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另有特别说明外,本所在《法律意见书》作出的声明及
释义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华凯易佰申请本次重组的必备法律文件,
随同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和公告。
   五、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华凯易佰为本次重组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目录


一、《问询函》问题 4 ................................................................................................ 5

二、《问询函》问题 5 .............................................................................................. 12
                                   正文
《问询函》问题 4

    报告书显示,2023 年,标的公司销售收入向前三大销售平台亚马逊、速卖通、
美客多呈现不断集中的趋势。其中,在亚马逊平台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为 48.87%。报告书披露出的标的公司主要销售平台以境外公司为主。

    请你公司:

    (1)结合各销售平台收入情况,详细说明标的公司是否存在依赖单一销售平台
的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并详细说明标的公司主要销售平台是否稳定、
持续,以及标的公司在拓宽销售平台方面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2)详细说明标的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自身或者委托第三方在销售平台进行“刷
单”、提升信誉等行为,并结合主要线上平台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及具体评价数据,
详细说明标的公司是否存在自身或者委托第三方在销售平台上虚构信用评价、好评返
现等行为,是否存在因前述事项被相关平台警告、处罚等情形。

    请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对上述问题(2)
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详细说明标的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自身或者委托第三方在销售平台进行“刷单”、
提升信誉等行为

    标的公司严格遵守相关销售平台规定,不存在通过自身或者委托第三方在销售平
台进行“刷单”、提升信誉等行为,具体说明如下:

    (一)第三方销售平台对“刷单”行为严格监控,且惩罚力度大,标的公司“刷
单”的操作动机较小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说明、第三方销售平台规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标的公司主要
通过亚马逊、速卖通、eBay等线上销售平台进行对外销售,相关第三方线上销售平台对
“刷单”行为严格监控,且惩罚力度大,具体规则如下:


  主要平台                             具体规定
  主要平台                                   具体规定
               亚马逊官网公告的《销售政策和卖家行为准则》中表明:“卖家禁止以任何形
               式控制买家账户,通过给自己账户下虚假订单的方式,提高自身商品搜索结果
   亚马逊      或销售排名。”“若违反卖家行为准则里的任何一项,亚马逊可能会对您的
               账户采取相应措施(例如:暂停或没收付款以及撤销销售权限等),这将可
               能是项不可逆的违规。”
              速卖通平台官网公告的《全球速卖通“虚假发货”规则》中表明:“虚假发货
              严重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虚假发货订单金额较大;(2)
              买卖双方恶意串通,在没有真实订单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虚假发货的违规行
   速卖通     为误导速卖通平台放款;(3)多次发生虚假发货一般违规行为。速卖通平
              台将根据卖家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或直接关闭账号的判定。被平
              台认定虚假发货的,平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海外仓发货权限、虚假发
              货订单关闭退款、商品发布权限、在线商品下架、关闭账号等限制措施”
              eBay 平台官网公告的《关于维护平台公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说明》中表示:
              “eBay 严格禁止任何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比如刷单。刷单即卖家通过产生
    eBay      虚假交易、伪造好评的方式,提高销量进而降低卖家整体不良交易率以规避
              管控。该行为严重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一旦发现,账户即受到销售限制,甚
              至注销等惩罚措施。”

    近年来,为维护终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境外第三方销售平台均在不同程度上对
“刷单”等违规行为加大了监督和处罚力度。而标的公司2023年在亚马逊、速卖通、美
客多、eBay等前五大第三方销售平台的年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80%,若进行
“刷单”等违规行为将导致被采取暂停交易或冻结账号的处罚,对标的公司在该等销
售平台的销售将造成较大影响。因此,标的公司通过自身或者委托第三方在销售平台
进行“刷单”的操作动机较小。

    (二)标的公司不存在异常销售费用,线上销售亦不存在异常

    根据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履行的相关 IT 审计程序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兴华会计师通过对以下分析维度的核查,未发现标的公司存在异常销售费用,线
上销售亦不存在异常。

                  分析维度                                  分析结论
                                                标的公司收入匹配分析结果不存在异常情
获取标的公司亚马逊、ebay 等平台用户订单或结算
                                              形,出现的个别偏差均不存在无法合理解释
单明细,并与标的公司财务账中各线上销售平台的
                                              的情况,不存在刷单的情形,标的公司的线
      收入金额进行全量匹配一致性分析
                                                  上销售收入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相匹配
                                              各维度数据均不存在数据显著异常的情形,
分析了每月订单金额区间分布、每月收货地址收货
                                              标的公司不存在虚假业务数据或虚假交易的
次数分布、客户每月购买次数分布、平台每月订单
                                              情况,可以合理确信相关业务数据和财务数
    数、订单金额、买家数变化趋势等数据
                                                  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获取 2022 年至 2023 年度各平台(亚马逊、ebay、            整体差异较小
                 分析维度                                     分析结论
速卖通、美客多、Lazada 等)的营销费业务数据,
并编制平台分月明细汇总表与标的公司财务系统
          记录的营销费金额进行核对
                                             比对结果满意(各平台营销费用在合理区间
分析各平台营销费占比各平台收入比例情况,并与
                                             范围内)。确认标的公司营销费的完整性及
  实际网站查询各平台营销费用政策情况做对比
                                                         真实性情况。

    (三)不存在因“刷单”受到第三方销售平台处罚的情形

    根据登录标的公司在亚马逊、速卖通等销售平台店铺的后台系统核查标的公司是
否存在收到平台处罚的通知消息等情况,查询标的公司销售平台客服与终端客户的沟
通邮件、标的公司销售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的访谈、标的公司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标的公司严格遵守相关平台规定,不存在“刷单”等行为。公司在亚马逊、速卖通、
美客多、eBay 的主要店铺未因“刷单”等行为被暂停交易或冻结账号,始终保持连续
经营。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标的公司不存在通过自身或委托第三方在销售平台进行“刷
单”、提升信誉等行为。

    二、结合主要线上平台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及具体评价数据,详细说明标的公司
是否存在自身或者委托第三方在销售平台上虚构信用评价、好评返现等行为

    (一)标的公司主要线上平台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及具体评价数据

    根据标的公司第三方销售平台主要店铺的评价数据、第三方销售平台规则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标的公司在亚马逊、速卖通、美客多、eBay 等线上销售平台消费者反馈评
价机制及具体评价数据如下:

                                反馈评价机制
主要平台                                                                  具体评价数据
               事项                          内容
                        消费者在一个店铺里购买过某个产品后,根据自
                        己的实际购物体验对该店铺做出评论,包括服务
                        的好坏,到货时效的快慢等内容。买家使用 5 星
                        评分制来提供反馈,其中正面反馈为 4 或 5 星,
                                                                           4 星-4.9 星
                        中性反馈为 3 星,负面反馈为 1 或 2 星。反馈百分
                        比会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整数,因此反馈总分有
            店铺反馈    时可能会合计为 99%,而不是 100%。例如,如果
                        店铺获得 1,001 条正面反馈、15 条中性反馈和 4 条
                                   反馈评价机制
主要平台                                                                    具体评价数据
               事项                             内容
 亚马逊                 负面反馈,那么在合计这 1,020 条反馈的评分时,
                        各个百分比将分别显示为 98%(由 0.981 四舍五入
                        得出)、1%(由 0.014 四舍五入得出)和 0%(由
                        0.003 四舍五入得出),总计为 99%。
                        亚 马 逊 用 户 对 某 个 商 品 做 出 的 评 论 ,根 据
                        亚马逊平台规则,用户在亚马逊平台过去 12 个月
                                                                               按产品评价
             产品评价   内累计花费超过 50 美元/50 欧元,无论是否购买
                        该产品,均可对该产品进行评价
                        包括“五分制评价”和“评论内容”。其中“评论
                        内容”包括“文字评论”和“图片评论”;“五
                        分制评价”为买家订单完成后对卖家店铺进行
                        的整体信用评价,评价按满意度由低到高可分为               好评率
             信用评价
                        1 星-5 星,速卖通平台默认 1 星-2 星为差评,3 星 90.7%-96.7%
                        为中评,4 星-5 星为好评;同时,速卖通平台默
                        认店铺信用评分的好评率的计算方式为(好评数+
 速卖通                 中评数)/总评价数*100%。
                        买家在订单交易结束后以匿名的方式对卖家在交
                        易中提供的商品描述的准确性、沟通质量及回应速
                        度、物品运送时间合理性三方面服务作出的评价,
             店铺评分   是买家对卖家的单向评分。信用评价买卖双方均可             4.8-4.9
                        以进行互评,但卖家分项评分只能由买家对卖家作
                        出。所有卖家全部发货的订单,在交易结束 30 天
                        内买卖双方均可评价。
                        美客多主要考核店铺的销售额和订单量,同时从4
                        个维度,即投诉率、取消率、延迟率和仲裁率来考
                        核店铺,综合评定店铺等级。店铺由低到高分为三
 美客多      店铺评级                                                        梅卡多利德白金
                        个等级,分别为优质店铺、黄金店铺、铂金店铺,
                        其中铂金店铺中又包含了最高等级的梅卡多利德
                        白金。
                        买家可以对卖家的具体服务进行匿名评分,被评
                        分的服务内容包含:(1)产品与描述相符程度
                        (2)与卖家沟通满意程度(3)物流发货速度满
                        意度(4)物流收费合理性。由于该评分机制为匿
                        名评分,因此卖家无法通过买家信息主动联系买
  eBay     卖家服务评级                                                            5星
                        家索要好评或修改评价分数或内容;买家对卖家
                        的评价需在订单完成后 60 天内进行,且该评价必
                        须与互评评分同时进行;卖家服务评级系统实行
                        五星制标准,5 颗星为最高评级,1 颗星为最低评
                        价。

   (二)标的公司是否存在自身或者委托第三方在销售平台上虚构信用评价、好评
返现等行为
    标的公司在主要线上销售平台的良好评价数据主要系因其为终端消费者提供优
质的产品和服务而得来,其不存在通过自身或者委托第三方在销售平台上虚构信用评
价、好评返现等行为。具体说明如下:

    1、标的公司于其主要销售平台上无法自行删除或修改评价,通过线下与终端客
户联系删除或修改评价操作极为困难

    标的公司的主要第三方销售平台如亚马逊、速卖通、eBay 均无法实现卖家自行删
除或修改评价的操作,刷评、虚构信用评价只能通过联系买家方式进行。但标的公司
主要销售平台不会向卖家提供终端客户的真实联系方式,卖家能获取的联系信息仅限
于平台加密的邮箱和地址。如果标的公司按照邮寄地址线下联系终端客户,要求对方
修改或删除评价、虚构信用评价,将会产生极大的时间和人力成本,且也难以取得相
应效果。因此,标的公司想要联系终端客户虚构评价、修改或删除评价的操作极为困
难,基本不具有可行性。

    2、第三方销售平台对终端客户评价情况设立严格监控体系,且惩罚力度大,标
的公司虚构信用评价等行为的主观意愿较低

   根据标的公司说明、第三方销售平台规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第三方销售平台严
格禁止刷评行为,并且部分第三方销售平台会通过人工排查及判定、系统排查及判定
等多种技术手段检查平台卖家是否具有刷评行为。如违反平台规则,除相关评价会被
平台删除外,店铺账号将可能收到销售限制甚至注销等惩罚措施。标的公司主要第三
方销售平台的具体规则如下:

  主要平台                                  具体规定
             亚马逊官网的公告,亚马逊禁止:提供任何形式的补偿换取对自己或竞争对手商
             品的评论;创建多个账号冒充买家来操纵评论;对买家的商品评论进行直接干涉
             等。如果亚马逊发现有任何试图操控买家评论的行为,将会立即采取措施,包
   亚马逊
             括:ASIN 被限流;立即并永久撤销在亚马逊商城的销售权限,同时扣留资金;
             移除商品的所有评论,并阻止商品日后收到评论或评级;从亚马逊永久下架商
             品;采取法律行动,包括诉讼和移交民事和刑事执法机构。
             速卖通官网公告的《全球速卖通“信用及销量炒作”规则补充说明》中表明:“1.
             对于首次被平台认定为构成信用及销量炒作行为的卖家,平台将删除其违规商品
             的信用积分及销量记录,对信用及销量炒作行为涉及的订单进行退款操作,并根
   速卖通
             据其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冻结账户 7 天到 180 天的处罚,情节
             严重者直接给予清退处罚。2. 对涉嫌虚假交易的商品,给予商家 30 天的单个商
             品平台搜索降权。情节严重的,平台还将下架商家店铺内所有商品。3.对于给予
  主要平台                                     具体规定
              警告或冻结账号后仍继续进行信用及销量炒作行为的卖家,平台保留直接清退账
              号的权利。”
              美客多官网公告的《遵循这些最佳做法以避免潜在的制裁》:“确保不要在包裹中
   美客多
              寄送鼓励买家在平台外联系您的传单,和买家所有对话请 100% 通过订单信息进行。”
              eBay 平台官网公告的《评价相关政策》中表示:“不得索取评价:买家不能以留
              低分、差评的方式威胁卖家获取额外的利益;卖家不能以提供利益的方式要求
    eBay      买家留取好评或高分或修改一个评价。”“一旦被发生有违反评价管理政策
              的情况,则我们将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限制你购买或销售的资格,甚至
              暂停你的账号。”

       标的公司已在主要销售平台稳定运行多年且其具有长期稳定的客户评价,其不存
在面临巨大风险的情况下,仍然通过虚构信用评价等行为获取短期利益的主观意愿。

       3、通过多种核查手段确认,公司不存在刷评情况

       (1)线上销售客户评论核查

    根据标的公司主要第三方销售平台热销产品月销售量、月评论数量以及好评率等指
标分析,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标的公司主要第三方销售平台热销产品的评价不存在大幅
波动或其他异常情况,标的公司不存在短期“刷评”提升整体评价的迹象。

   (2)销售平台客服聊天记录核查

       根据在标的公司主要第三方销售平台客服与终端客户的沟通邮件,搜索与刷单、
刷好评相关的关键词得出的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标的公司主要第三方销售平台的
客服人员不存在主动要求终端客户刷单或者主动向客户提供好评返现等刷好评的情
况。

    (3)不存在异常资金流出,也不存在异常销售费用

    根据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履行的相关IT审计程序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标的公司合规运营,不存在异常资金流出,亦不存在异常销售费用。

    三、是否存在因前述事项被平台警告、处罚等情形

    根据对标的公司主要第三方销售平台店铺的后台系统查询、标的公司销售平台负责
人的访谈以及XiaojiuZhuPh.DMBE(英国)、STUDIOLEGALEWUXIAOBIN(意大利)
、YIHONGJIWANG(西班牙)、GETECHLAWLLC(美国)、HEUSSEN(德国)、
卢王徐律师事务所(香港)就标的公司境外子公司分别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备忘录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虚构信用评价、好评返现等行为被平台警告、处罚等
情形,也不存在因刷单、刷好评等事项产生诉讼、仲裁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本所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履行的相关IT审计程序;

   2、就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刷单、虚构信用评价等行为分别访谈了标的公司的财务负责
人、销售平台负责人;

   3、取得了标的公司不存在刷单、虚构信用评价等行为的书面说明;

   4、通过标的公司主要销售平台的官网查询了其各自关于刷单、虚构信用评价等行为的规
则;

   5、查阅了标的公司主要店铺和产品的后台评价数据;

   6、取得了标的公司主要第三方销售平台热销产品月销售量、月评论数量、好评率指
标等;

   7、通过在标的公司主要境外线上销售平台店铺的客服邮箱搜索与刷单、刷好评相关
的关键词等方式对导出的相关平台客服与终端客户的沟通邮件记录进行核查分析;

       8、查阅了标的公司在主要第三方销售平台的店铺账户状况以及是否存在处罚的
情形;

       9、查阅了XiaojiuZhuPh.DMBE(英国)、STUDIOLEGALEWUXIAOBIN(意大利
)、YIHONGJIWANG(西班牙)、GETECHLAWLLC(美国)、HEUSSEN(德国)、
卢王徐律师事务所(香港)就标的公司境外子公司分别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备忘录;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标的公司不存在通过自身或委托第三方对标的公司线上销售平台进行“刷单”、
提升信誉等行为,不存在标的公司自身或委托第三方对标的公司线上销售渠道虚构信
用评价、好评返现等行为,不存在因前述事项被平台警告、处罚等情形。



《问询函》问题 5

    报告书显示,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存在 5 项作为被告的尚未了结的重大
诉讼,均为所售商品涉嫌知识产权侵权案,案件金额均为 200.00 万元美元,折算人
民币约为 1,460.00 万元。截至 2023 年末,标的资产预计负债为 1,337.4 万元。

    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截至回函日标的资产涉及的重大诉讼情况,以及预计负债是否有
新增计提,如是,请详细披露计提相关预计负债涉及的诉讼金额、计提依据;

    (2)结合未决诉讼的案件进展,详细说明标的公司预计负债是否充分,相关会
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3)若后续标的公司败诉,说明由此产生的责任是由你公司承担还是华鼎股份
承担;

    (4)结合对上述问题的回复,详细说明标的资产涉及案件是否可能影响其正常
生产经营,是否影响标的资产评估作价,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严重不利影响,如是,
请充分提示风险。

    请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
(2)、律师对上述问题(3)、评估师对上述问题(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若后续标的公司败诉,说明由此产生的责任是由你公司承担还是华鼎股份承
担;

    (一)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若后续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败诉,由此产生
的责任由华凯易佰承担

    2024 年 5 月 21 日,华凯易佰与华鼎股份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该协议约定:
若交割日前标的公司存在违反中国境内法律的重大违法行为或违规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违规借款而导致的在交割日后产生的标的公司未列明于标的公司账目中也未经华
 鼎股份与华凯易佰双方确认的负债及/或财产损失,以及虽在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中列明
 但实际数额大于列明数额的部分负债及/或财产损失(统称“或有负债”),相应损失
 由华鼎股份承担。

     根据上述约定,若后续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败诉,由此产生的责任不属于或有负
 债的范围,相应损失应当由华凯易佰承担。

        (二)未完结重大诉讼预计赔偿金额较小,不会对标的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对华凯易佰带来重大损失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诉讼案件资料以及 GetechLawLLC 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并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法律意见书》披露的标的公司及其子公
 司作为被告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的诉讼案件情况如下:

     被告
               原告(对                    标的金额              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
序   (我方
               方当事         案由       (万元人民    案号      出具日案件   书出具日案件进
号   当事
                 人)                        币)                    进度           度
     人)
                                                                 与原告沟通
     店铺公   Draft Top,                              24-cv-26                案件状态未发生
1                            商标侵权     1,460.00               和解撤诉事
       司        Inc.                                    23                       变化
                                                                     宜
                                                                              双方已就和解撤
                                                                              诉事宜达成一致,
                Epoch                                            与原告沟通
     2 家店                                           24-cv-06                原被告已以 1.00
2              Company,      版权侵权     1,460.00               和解撤诉事
     铺公司                                              85                   万美元达成本案
                 Ltd                                                 宜
                                                                              的和解,和解款已
                                                                                支付完毕。
                                                                              双方已就和解撤
     深圳通     The AL                                                        诉事宜达成一致,
                                                                 与原告沟通
     拓科技     Agnew                                 24-cv-02                双方已以 2,000 美
3                            版权侵权     1,460.00               和解撤诉事
     有限公    Collection                               063                   元达成本案的和
                 LLC                                                 宜
       司                                                                     解,和解款已支付
                                                                                    完毕。
               MOBILE                                            一审已开
     店铺公                                           23-cv-12                案件状态未发生
4              PIXELS        专利侵权     1,460.00               庭,法院尚
       司                                               587                       变化
                INC.                                             未作出判决
     店铺公    Kaiquan      外观专利侵                23-cv-22   未进行应诉   案件状态未发生
5                                         1,460.00
       司       Huang           权                      812        处理           变化

     上表中序号 2、3 的案件,标的公司已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前达成和解,和
 解金额分别为 1.00 万美元、0.20 万美元,金额均较小,未对本次交易对价产生重大影
 响。
    另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诉讼案件资料以及 GetechLawLLC 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
并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新增重大诉讼,除上表
中序号 2、3 的案件外,其他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进展未发生变化。其他尚未了结的
重大诉讼中,原告虽以美国法律最高 200 万美元的损害赔偿金额进行起诉,但涉案商
品价值较小,根据同类案件最终和解金额,最终通过法院判决或双方达成和解形成的
赔偿金额预计较低,不会对标的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在本次交易完成
后对华凯易佰带来重大损失。

    据此,若后续标的公司或其子公司败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华凯易佰承担,但上
述案件预计赔偿金额较小,不会对标的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在本次
交易完成后对华凯易佰带来重大损失。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本所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华凯易佰与华鼎股份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确认华凯易佰与华鼎
股份关于交割日前标的公司损失分担相应条款的约定;

    2、查阅了 GetechLawLLC 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

    3、查阅了速卖通平台规则以及标的公司平台客服沟通的聊天记录;

    4、查阅了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和解协议》以及和解款支付回单。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法律意见书》披露的标的公司存在的 5 项作
为被告的重大诉讼,其中 2 项原被告双方已签署《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和解金额
共计 1.2 万美元,未对本次交易对价产生重大影响。剩余三项尚未完结的重大诉讼,
若后续标的公司或其子公司败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华凯易佰承担,但前述案件预计
赔偿金额较小,不会对标的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对华凯易佰带来重大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之签字盖章页)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朱志怡


                                       经办律师:




                                               签署日期:2024 年 0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