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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凯易佰: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4-07-24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4-088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易佰”或“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4:30 在湖南省长沙市
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A 座 1610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2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
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1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形成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6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8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A 座 1610 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可以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
             提案 1.00、2.00、3.00 采用等额选举
    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选举胡范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庄俊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王安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贺日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张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刘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张学礼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蔡四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钟水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耿立鹏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刘铁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2
    上述议案 1.00、2.00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或文件;议案 3.00 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或文件。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公司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票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权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并携带正楷填写的股

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参加会议;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

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由出席人携带正楷填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

一)参加会议;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

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 年 8 月 7 日和 2024 年 8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00。

  (三)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楷林国际 C 座 2002 证券部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者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

                                        3
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

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安祺、欧阳婵
    邮政编码:410023

    电话号码:    0731-8513 7600

    传真号码:    0731-8891 5658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3 日




                                     4
附件: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三、《授权委托书》




                                 5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
姓名/企业名称
                                         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0592”,投票简称为“华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
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
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7
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2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8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
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表决情况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请填写***票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
                   提案 1.00、2.00、3.00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选举胡范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庄俊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王安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贺日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张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刘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张学礼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蔡四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钟水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3.00                                                              应选人数(2)人
           案》
  3.01     选举耿立鹏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刘铁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受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
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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