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4-112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罗晔 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23,286,559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 份总数的 5.75%)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胡范金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23,935,42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91%)以协议转让 方式转让给庄俊超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胡范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 81,602,23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6%,为公司第一大权益股东; 庄俊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60,471,03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4%。 2、本次权益变动前,罗晔女士持有公司 68,194,5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16.84%;周新华先生、罗晔女士及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持有公司 108,137,23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1%。本次权益变动后, 罗晔女士持有公司 20,972,60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8%;周新华先生、罗 晔女士及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 60,915,259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5%。 3、本次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罗晔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周新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周 新华先生变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能否 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 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受让人胡范金先生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 之日起 18 个月内(以下称“限售期”),不会对外转让因本次股份转让而取得的 公司股份,亦不会对外转让其个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承诺出具之日所直接持 有公司的 14.40%股份;同时,限售期内,其个人或一致行动人不对外转让所持 有的泗阳芒励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受让人庄俊超先生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 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称“限售期”),不会对外转让因本次股份转让而取得的公 司股份,亦不会对外转让其个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承诺出具之日所直接持有 公司 9.03%股份;同时,限售期内,其个人或一致行动人不对外转让所持有的 泗阳超然迈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大股东罗晔女士以及股东胡范金先生、庄俊超先生的通 知,罗晔女士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分别与胡范金先生、庄俊超先生签署了《关于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罗晔女士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23,286,559 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 数的 5.75%)转让给胡范金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23,935,420 股股份(占 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91%)转让给庄俊超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各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周新华 23,142,658 5.72% 周新华及其一 罗晔 68,194,580 16.84% 致行动人 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 16,800,000 4.15% 合计 108,137,238 26.71% 胡范金 3,784,481 0.93% 罗春 12,616,551 3.12% 胡范金及其一 致行动人 泗阳芒励多企业管理合伙 41,914,647 10.35%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8,315,679 14.40% 庄俊超 5,422,380 1.34% 庄俊超及其一 泗阳超然迈伦企业管理合 31,113,232 7.69% 致行动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36,535,612 9.03%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后 2 直接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周新华 23,142,658 5.72% 周新华及其一 罗晔 20,972,601 5.18% 致行动人 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 16,800,000 4.15% 合计 60,915,259 15.05% 胡范金 27,071,040 6.69% 罗春 12,616,551 3.12% 胡范金及其一 致行动人 泗阳芒励多企业管理合伙 41,914,647 10.35%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81,602,238 20.16% 庄俊超 29,357,800 7.25% 庄俊超及其一 泗阳超然迈伦企业管理合 31,113,232 7.69% 致行动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60,471,032 14.94% 二、本次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信息 姓名 罗晔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301241968****** 住所/通讯地址 湖南省宁乡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受让方信息 1、胡范金 姓名 胡范金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10871983******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2、庄俊超 姓名 庄俊超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504031984****** 3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收购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佰网络”) 后,主营业务变更为跨境出口电商业务,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和净利润 显著增长。本次股权受让方胡范金先生、庄俊超先生系公司跨境出口电商业务 的创始人,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胡范金先生为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选举庄俊超先生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同时,周新 华先生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职务,罗晔女士目前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基于对公司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同,胡范金先生、庄俊超先生通过协 议转让的方式分别受让罗晔女士持有的公司 5.75%股份和 5.91%股份。本次权益 变动完成后,胡范金先生、庄俊超先生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股东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公司,助 力公司主营业务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相关主体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本 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受让方胡范金先生承诺 18 个月内不会对外转让 因本次股份转让而取得的公司股份,亦不会对外转让其个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 至承诺出具之日所直接持有公司的 14.40%股份,同时,限售期内,其个人或一 致行动人不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泗阳芒励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 产份额;受让方庄俊超先生承诺 12 个月内不会对外转让因本次股份转让而取得 的公司股份,亦不会对外转让其个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承诺出具之日所直接 持有公司的 9.03%股份,同时,限售期内,其个人或一致行动人不对外转让所 持有的泗阳超然迈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 4 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4、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治理结构产生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 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 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5